陈博士好!再次请教您有关家庭团聚的问题!
1.BH给了一张红白红加居留卡办理家庭团聚所需递交的材料清单,其中有一项是:Behördliches Führungszeugnis mit übersetzung (nicht älter als vier Wochen)。请问这个什么材料?
2.以前办理家庭团聚只需要国内的户口簿复印件,现在连户口簿都需要翻译吗?BH给的清单的原话:Meldezettel (derzeitiger Wohnsitz im Ausland mit übersetzung)
3.记得申请家庭团聚只需提供要居住在奥国的一方的三个月的工资单,但现在BH说要六个月的,因为以前只报700多元的工资,如果去奥驻华使馆递送材料的时候,只给三个月的工资单是否可行?要求六个月的工资单是最新要求还是BH的人故意多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