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图良是公元3世纪的神学家,他说妇女是“魔鬼的通道”。有些人引用圣经,主张重男轻女的观念。因此,许多人以为圣经歧视妇女。
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是19世纪美国女权运动的先驱,她认为“圣经和教会是妇解运动的最大阻力”。她表示:“说到教人压制和贬低妇女,我想没有什么书比得上圣经的头五卷了。”
今天,怀有这么极端见解的人也许不多,但很人仍以为圣经支持重男轻女的观念。他们的看法正确吗?
《希伯来语经卷》对妇女的看法
创世记3:16“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批评者声称,这是上帝对夏娃的判决,要女人受男人管辖。可是这句话所表达的,并非是上帝的旨意,而是说明人类犯罪,离弃上帝统治的可悲后果。妇女受到虐待,是由于人类的犯罪天性,而非是上帝的旨意。在许多文化里,妻子受丈夫支配,甚至压迫,但这并不是上帝的旨意。
圣经也从没有说上帝悦纳这样的恶行,也从没有说这些恶行值得效法。
相反,上帝憎恨一切剥削和虐待的事,“不可苦待任何孤儿寡妇”(出埃及记22:22)
在古代领近以色列的民族都极端剥削妇女,但摩西律法却提高和巩固妇女的地位。(箴言31:10,28-30)
《希腊语经卷》服从就是受到歧视吗?
使徒保罗论及家庭的领导安排说:“基督是男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上帝是基督的头。”(哥林多前书11:3)
有人认为,在家庭女人要服从男人就是受到歧视。
除了上帝,每一位都要服从更高的领导。耶稣也要服从另一位,试问,耶稣服从上帝,就是受到歧视吗?当然不是!其实,圣经吩咐男子在家里作领导,并不等于歧视女子。
任何社会要运作良好,就需要有秩序。这意味着要有人施行管理。没有管理就只会混乱,但圣经说,“上帝不是要人混乱,而是要人和谐”。(哥林多前书14:33)
当然,为了家庭的幸福、和谐,都要分工,并以爱心和尊重履行自己的本分。(以弗所书5:21-25,28,29,33)
圣经说:“基督徒应该照顾爱护妻子,就像悉心照顾爱护自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