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大学限制 Forscher 居留类型的合法性问题
维也纳大学人事部门说,Forscher居留只能由校长特批,而系主任签字都不行。我就很疑惑,科研人员为什么不能拿Forscher签证,于是写信给大学人事部门,要求他们提供明文规定,他们没回答。现在我的问题是,在此之前,因为有系主任签字Aufnehmesvereinbarung,我已经拿到了Forscher居留,而现在维也纳大学命令我去换Sonderfälle unselbstständiger Erwerbstätigkeit,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希望能在这里得到帮助,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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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在Aufnehmesvereinbarung的表格上,我找到了依据的法律条文(gemäß § 68 Niederlassungs- und Aufenthaltsgesetz):
Die Forschungseinrichtung hat vor Abschluss einer Aufnahmevereinbarung die Qualifikation des Forschers für das konkrete Forschungsprojekt zu prüfen. Diese hat jedenfalls zu enthalten:
1.die Vertragspartner;
2.den Zweck, die Dauer, den Umfang und die Finanzierung des konkreten Forschungsprojektes;
3.eine Haftungserklärung gegenüber allen Gebietskörperschaften für Aufenthalts- und Rückführungskosten; diese Haftung endet sechs Monate nach Auslaufen der Aufnahmevereinbarung, es sei denn, sie wurde erschlichen.
问题是谁能批准Aufnehmesvereinbarung,法律上也仅仅写了合同的签订者Vertragspartner,而没说必须是一个机构的最高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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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他们会不会自己联系MA35要求给我换呢,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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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大学办事就是个垃圾。。。 不过他们的理由是Forscher签证他们需要为你做保证,如果你半路欠债了消失了,或者到期不走,他们要负有责任,所以不愿意给大家签这个。至于合不合法,将来办的时候,他们不给你签你就办不了而已,他们总有不给签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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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eller
多谢。他们会不会自己联系MA35要求给我换呢,这样合法吗?
不可能的事。主要是下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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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差点搞大了。我去问大学人事处的规定,结果那帮人找不到明文规定,迁怒于我老板,好像要找麻烦,吓得我老板赶紧叫我别再和他们联系。不过来自大学的最后结论仍然是签证不用换,陈博士真神人啊!
谢四楼,原来是这个原因;回五楼,我刚博士答辩完,换成博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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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学校只管合同,工作。居留是MA35管的。至于本人什么居留,与他们无关,你们也没有必要告诉他们你的居留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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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eller
这事差点搞大了。我去问大学人事处的规定,结果那帮人找不到明文规定,迁怒于我老板,好像要找麻烦,吓得我老板赶紧叫我别再和他们联系。不过来自大学的最后结论仍然是签证不用换,陈博士真神人啊!
谢四楼,原来是这个原因;回五楼,我刚博士答辩完,换成博后合同。
那就好办了,博后的工资一般够申请红白红卡的,需要的文件不一样,这样下次就不用跟维大计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