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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福女人
第一章 前言
关于“性”这个话题,现在总算是登上大雅之堂了。其实“性”这个问题,本来是很简单很一目了然,只不过人们不想提它,尽管生活中少不了它。就好比一个人明明尿急,但是当着很多人的面却不好意思说出来。就是说出来,也说得很含蓄,“对不起……”,看,还得表示一下歉意。
既然尿急这种事都叫人不好意思说,那性这个完全属于私房话的话题,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去说,就更叫人不好意思了。可这本书偏偏要说的就是这个不好意思说的问题,而且还是关于女人的性的问题,而女人,又是脸皮最薄的。既然这样,那就隐晦点说吧,那就尽量说得一本正经点吧,就像说“对不起……”一样,这样既显得很文明,又能把问题说出来。
不过即使这样,也有很多麻烦。很多事情是“说是一物即不中”,只要你说出来了,那么肯定会偏离事物的本质,文字不是事物本身,在描述或者记载中 难免会有偏差。对于性这个问题更是如此,本来嘛,人和人之间,连长相都难得有一样的,更何况身体构造。所以,谈论性这个问题,有时候就像替人搔痒,总搔不 到人家的痒处,于是只好在人家身上画方格,按照方格的号码去搔。可我没办法给每位读者都画方格啊,那只好谈点表面的,具有共性的,或者是历史上曾经出现 的。虽然“说是一物即不中”,可不说又怎么知道它到底是方是圆,到底中不中啊。就好像那个用手指指着月亮的故事,手指肯定不是月亮,但是没有手指的指引, 又如何知道那就是月亮?
ONE 性之性
既然这本书是谈“性”的,开明宗义,自然得在标题上体现这个“性”字。本章的题目是“性之性”,聪明的读者不用解释都明白,前面一个性指的是人性,后面的性指的是性爱。从题目中就能一目了然,性爱是人性中本能的欲望。
关于人性是什么?孔夫子就说了句“性相近”,他老人家承认人性的存在,却没说人性是什么;孟子说“性本善”,说的是人性的状态,人的本性是善良的;可荀子却说“性本恶”, 人的本性是邪恶的,需要道德的教化才能改善,这话听着和耶酥耶大圣人那句“我们原本有罪”差不多。为此,有一年的大专生辩论会以“性本善”和“性本恶”为 题,金庸金大侠还做了评委之一,于是有人搬出《天龙八部》里的四大恶人弃恶从善证明人性本善,可对方立马反驳,四大恶人从善之前为什么要作恶?还是人性本 恶。最后有位高手,做了句精辟的总结“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将用它来寻找光明”,全场一片掌声。可前天又听人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将用它来翻 白眼”,呜呼,人性到底是善还是恶?说不清楚了,借用周云海先生的话,“人性是什么?求我幸福”。管他是善还是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先想办法让自 己过得幸福。
既然人性是求我幸福,当然少不了“性”福。
那么“性”又是什么?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作者劳伦斯先生说:“性是人生来具有的自然本性,性与生命同在”。也就是说,性是生命的一部 分。这点没谁会反对吧,只要生理正常,就会有情欲,就会需要性。按照咱中国人的大圣人孔老夫子的话说,“食、色,性也”。那意思就是,性活动和吃饭同等重 要,都是“求我幸福”中不可缺少的,缺了就不幸福了。饿着肚子感觉不到生活的幸福,情欲无法解决,同样也是很不幸的,孔老先生的话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以 我的那什么事都是“1+1=2”的简单头脑,也只能理解为吃饭加做爱等于人性,但愿老夫子在天之灵别拿砖头砸我。虽然现在认为人性还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说 精神啊,追求啊,可是你叫我算出1+1>2来,那不是要我的命吗。
不过,我们从“性”这个字的结构上也可以看得出性是人性中最本能的欲望。古人用“心(心)”和“生(生)”二字组成了“性(性)”这个字。那 么,我们望“性”生义,也就不难理解“性”是一种由“心”而“生”发出的东西,这种东西是什么?其实就是人的欲望,所以说,性也就是人的最本能的欲望之 一。
说到这里,不得不佩服传说中那位造字的仓颉先生,他的想象力真是太伟大了。
好了,我们现在开始正式地,一本正经地谈“性”这个话题。
A.一只猴子(1)
先别奇怪猴子怎么跟性扯上关系了,其实猴子也有性欲嘛。不过我们不谈猴子的性问题,我们谈人的性问题。之所以提到“一只猴子”,那是因为我突然 想起了一件出土文物,是一个陶制的猴子。其实也就是用泥巴捏个猴子,然后被风吹干了,经过火烧后,又在地下埋了好多年,于是,就成了文物。据说这只泥猴距 今已经有5000年历史了,那猴子一手拿着一枚桃子,一手捏着自己的生殖器,一脸愉快的表情。这造型还真能体现孔老夫子“食,色,性也”那话,你看那猴 子,食欲满足了,性欲也满足了,怎能不高兴。它可不像咱人类,还需要精神食粮。
看到这个陶塑,大家是不是会觉得咱们的祖宗有点“老不正经”啊,什么造型不好做,偏偏做这么个东西留给后世。其实,在咱老祖宗生活的年代,对性 这个问题的态度是很自然,很大方的,没谁会觉得不好意思。就好像在公共浴场,大家都裸露着身体,没哪个会觉得很羞耻。怎么说呢,入乡随俗也好,见怪不怪也 好,假如大家都这样,就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相反,如果你偏要和大家不一样,那才是异类。虽然有时候真理在少数人手里,不过更多时候真理在大家手里。在咱老 祖宗生活的年代,大家都是衣不遮体的,谁还会把性当成私密的,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事?所以,那只陶塑的“猴子”也就自然而然,堂而皇之地出现了。
大家也别认为咱老祖宗们道德低劣,居然做只玩手淫的猴子。其实,那只“猴子”产生的时代,大概在原始社会,那个时候人们所谓的道德,就是性欲, 谁的性欲旺盛,繁殖能力强,谁就是有道有德的。不是我胡说啊,真的是这样,有大学者们考证了的,比如说吴广平先生《尧舜二帝的原型破译》,书里说,尧帝就 是窑神,舜帝就是俊鸟,全都是男性生殖神。估计他们的生殖能力很强大,所以才被其他人这样称呼。
尧帝和舜帝,也不知道是当时传说中的仓颉还没把字造好还是人们忘了记载,大禹好歹还有治理黄河泛滥的功劳,可他们二位,除了舜对他的弟弟和继母 很不错之外,再没看出他们还有什么了不起的“政绩”,不过人们还是把他们和大禹一起列位圣人,这是不是因为他们的繁殖能力很强啊?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那么回事。你想啊,那时候人类才刚刚进化出人形,而且寿命很短,力量也单薄。假如一个族群的人数少了,自然没法和那些野兽和 自然灾害对抗,所以,人多力量大,一个族群要想维持下去,并且发展壮大,就必须要不断增加人员的数量,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多生育多繁殖了。可是繁殖这事很复 杂,没旺盛的性欲和性能力,也不可能使繁殖增加。于是,性欲旺盛,性能力强的人自然受到族群里其他人的尊敬了。就好像在一群搬运工里,谁的力气最大,谁就 会受到大家尊敬,这里面的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在中国先秦的典籍里,“德”与“道”皆为宇宙万物之本根,“德”就是“生”,乃生长发育之谊,是为创造生命之权能。例如《老子·五十一章》: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老子·五十五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管子·心术》:“化育万物,谓之德。”而繁殖,从某种角度去理解, 不正是创造生命吗。所以,原始社会,谁的性能力强,谁就是最有道德的。而性能力又与生殖器是分不开的,所以,原始社会很多顶礼膜拜的图腾是生殖器的造型。 既然这样,那只“猴子”就不算是不“道德”了,那时候大家崇拜性欲崇拜生殖器嘛。
其实现在我们也可以发现那些原始的生殖崇拜的痕迹,比如说台湾的那个“屌神”,就是一根阴茎形状的石头柱子,不过“屌神”旁边石碑上的铭文很有 意思的,“维尔屌神,人类之英。性本温顺,见色乃挺。风流人物,祸害之根。传宗接代,无我不灵。男女不孕,请找此君。宜乎永享俎豆,垂万世以长荣。”本来 吗,人类要延续,没生殖能力成吗。而日本有种节日,就更邪乎了,节日的名字叫什么不记得了,只记得节日的场面。那就是由僧人们从寺庙里抬出一根木头做的大 阴茎游街,围观的人们不管男女,都以能够摸一摸它为荣,如果有机会亲吻一下,简直就是天大的幸福了,就跟追星族见着大明星似的,场面热闹得很,哭的喊的, 叫的闹的,什么人都有,而且这个节日据说在日本还很神圣的,嘿嘿,多的话不说了,反正生殖崇拜这事的确存在过,难怪孔子要说“食,色,性也”,看来这 “性”还真的挺重要的。
估计在母系氏族社会,“英雄母亲”大概就是族群首领了,到了父系氏族社会,“道德”冲天的部落首领估计就是那几个身体强壮,性欲旺盛的人物了。
而且中国远古时代那个创世纪的神话,也就是洪水神话,跟《圣经》里那个诺亚方舟的故事有点相似,说的是远古时代,洪水泛滥成灾,淹没了人类美好 的家园,还差点把人类全给淹死,全人类就剩下兄妹二个人,他们借助一个大葫芦(匏瓠)使自己漂浮起来,才没被洪水淹死。最后二人结为夫妇再造了人类。闻一 多先生说,这个故事的关键是那只葫芦,而那只葫芦,据考证,好像就代表着女性的子宫。
《焦氏易林》一书里就将匏瓠喻为女子,《易林》《大过之谦·匏实》曰:“瓜华匏实,百女同实。醯苦不熟,未有配合。”说的是这群苦命的姊妹,像 悬挂着的未成熟的葫芦一样,还没有与男子配合,结出她们生命的甜果。明代小说《金瓶梅》第四回将母体孕育婴孩的子宫称作“葫芦”(匏瓠)。李子贤先生说: “巨腹豪乳的女神雕像,与葫芦的形状正好吻合。”季羡林先生也有考证:“我看,关键问题不在这里,而在这个长葫芦上,葫芦这个词儿梵文是tumba,这是 毫无疑义的,在这里,整个词儿是grabhatumba,意思是‘胎葫芦’,胎的样子同葫芦相似,胎里面有胎儿,葫芦里面有子,这也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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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原始人的性生活(1)
不说是人类原始的性生活,还是怕大家拿砖头砸我,所以干脆说是原始人的性生活,反正他们已经死了上万年了,不会再跟我打官司,说我窥视他们的隐私。
原始社会那会儿,人们不仅对性欲和生殖器很崇拜,性关系也很混乱,就跟动物差不多,乱伦乱得一塌糊涂。不过这也怪不得他们,那时候繁殖很重要,而且,那时的人对血缘啊、近亲啊这些也没有多少认识,更别说什么基因了。不过,在繁殖的过程中,他们渐渐发现了 一些问题,那就是如果总在一个族群里选择交配对象,那生出来的孩子就会很弱小甚至很笨,性能力就更差了,不利于族群猎取食物,更不利于族群人口的繁殖。而 和其他族群的人交配生出来的孩子,就聪明许多而且很强壮,于是他们开始族群之间的联姻,也就是这个族群的所有人和另外一个族群的所有人交配,尽管这样,乱 伦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原始社会时,生产力不发达,人们还没琢磨出怎么开荒怎么种地,就像那些一般动物一样,一个地方可猎取的食物差不多快猎取完了,就换个地方,也就 是族群迁徙,但是年老的已经没有体力在洪荒里奔波了,只好留在原地,苟延残喘,让年轻的去发现“新大陆”,这种人为的分离,使父母辈和子女辈没有机会进行 交配了,久而久之,大家也就认为年老的和年轻的交配很不应该,也就把这种父母和子女的乱伦给禁止了,这就是血婚制。
血婚制虽然把父母和子女的乱伦问题解决了,但是兄妹之间的问题却很难解决,都是年纪差不多大的,又生活在一起,的确不好办。这种事,直到奴隶社 会,周公之后,人们进化到已经懂得开始追求精神,开始礼义廉耻的教化之后,才觉得兄妹之间乱伦好像有悖于道德,而且还发现兄妹之间甚至近亲之间的联姻,会 导致后代的残疾,无论是从个人道德上还是后代延续上,都没好处,才算彻底禁止了兄妹之间的乱伦。
不过当时虽然是禁止了兄妹之间的联姻,可后来不知怎么地,竟发展成同姓之间也不许联姻了,那意思好像是,咱们是同姓,五百年前是一家,如果咱们 联姻的话,就跟兄妹乱伦一样不道德。这就有点太过分了,虽然是五百年前是一家,可五百年后血缘早远得十万八千里了,还能算乱伦吗。这种做法始于西周初期, 其实也就是周公之后,当时作为防止兄妹乱伦的方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人们对同姓婚,也就是兄妹婚或者近亲婚会造成后代畸型及不育已经有了进一步认识。 战国后,以氏为姓,汉代以后,姓氏不分,所以也顾不上是不是同姓了。到了唐代,对同姓婚开始予以禁止。宋、元时期和唐代一样,同姓为婚“乾杖而离之”。 明、清时因为地域扩大,人口众多,以地域为基础的社会,取代了原先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所以,那时候只禁止同宗的联姻,也就是同姓只要不同宗,就可以结 婚。所谓同宗,说简单点就是在同一本家谱上记载了姓名的人,这些人是不能联姻的。
不过同姓的不让通婚,可血缘很近的表兄妹却可以联姻,比如说《红楼梦》里的宝二爷和他的宝姐姐,我就不相信他们的儿子贾苗能中进士。难怪曹刿说 “肉食者鄙”,他们这种姑表亲,后代能不弱智吗。中国古代的性文明里有些东西真的是很好笑的,同姓不婚,表兄妹却可以结合,而且,在封建士大夫的家庭和知 识分子家里还特别讲究同姓不婚,倒是老百姓可不管这些规矩,好不容易娶了个老婆,才不管是不是同姓呢。
同姓不婚在中国的影响不算很大,可在咱们的近邻那里却深有影响,好像韩国至今还坚持着同宗同姓不得通婚的原则,这也可以说是中国的儒学在韩国的 影响仍然很大。至于日本,他们以前只有贵族才有姓,而且那姓还是作为一种赏赐赏给他们的,你看日本的天皇就没姓,谁有资格赏赐他啊。直到明治时代,一般的 老百姓才根据自己住的地方的自然环境,给自己编了个姓。更何况日本古代根本不存在乱伦这个概念,连兄妹叔侄都可以通婚,那还在乎同姓能不能结婚。
回到主题,我们继续谈原始人的性生活。那时候的人,在性关系上是很混乱的,这也是因为生产力和文明不发达的原因,正如恩格斯他老人家说的,“群 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 源》)所以,也不能说咱老祖宗们不知廉耻,更不能拿老祖宗们那会儿的事为自己的滥情做开脱,人家那会儿穿着兽皮茹毛饮血,咱这会儿可是穿着棉布绸缎吃着放 了佐料的菜肴,文明发展了,社会对个人的要求当然会跟着提高。
追寻祖先的足迹,不难发现有些了不起的大人物,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爹到底是谁(娘是谁肯定是知道的啦),全是“感应于天”“受之于神灵”的产物, 虽然《圣经》上说女人的耳朵也是受孕的渠道,所以童贞女玛利生了耶酥,可咱们的老祖宗比西洋人有创意多了。据说殷朝的始祖契,就是<-*和谐*-><-*和谐*->简狄吞了一个鸟蛋, 也就是史书上说的那个“玄鸟之卵”,才生下他的,而《史记·周本纪》里记载的周后稷的出生,就更好笑了,契的妈好歹还吞了个鸟蛋,稷的妈姜只踩了踩巨人留 下的脚印,就生了稷;至于老子,也就是李聃,干脆就是天外飞仙,空穴来风地让<-*和谐*-><-*和谐*->怀孕生了他。还有一些就更怪了,干脆就是<-*和谐*-><-*和谐*->做个梦,于是就生了他,比如 说刘邦,就是<-*和谐*-><-*和谐*->梦见了蟒蛇,于是生了他。最后连大车王朝那位有爹有娘的陲萨三太子,也就是释加牟尼,在传到中国的佛经里,居然也被说成是他的妈梦见了白 象,所以才生了他。这就是那时候的群婚导致的“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为了为尊者讳,只好说他是神仙的儿子了。再就是为了给那些圣人们增加一点神秘感,好让 人们服从他。
B.原始人的性生活(2)
在许多神话传说和后世追述的文献中,也记载着中国古代先民知母不知父的状态,亦即群婚与杂交的两性关系形式。如《吕氏春秋》所载:“昔太古常无 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妇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列子·汤问》里也有“男女杂游,不媒不聘”,意思是说当时的男人和女人, 根本不需要履行什么结婚仪式,反正发育成熟了就开始繁殖吧。而性伴侣也不固定,当时的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在与自然灾害和野兽的对抗中不占上风,谁知道哪 天就被野兽吃了,再说,大家都是衣不遮体的同吃同住,而且……
这要从性爱姿势上说起了,我们知道动物的交配姿势是后入位,就是从后面进行性交,可咱们人类一般的性爱姿势是前入位,说粗俗点就是男上女下面对 面的性爱。这种面对面的性爱,最大的特征就是使男女双方可以更多地、更充分地运用表情、神态、举止和语言来进行心理和情感的交流,于是,也就创造出了人类 所独有的爱情和与性活动有关的审美概念,使人类接受性刺激和输出性刺激的途径越来越多,从哺乳动物那种以嗅觉为主转变成人类的以视觉和综合心理感受为主, 这也是人类所独有的爱情的产生根源之一。
正是因为这种独有的爱情根基,人类才能把某个特定的对方,也就是自己喜欢的那个异性与整个异性群体严格地区分开来,这样一来,就能够更充分地识 别对方了,不仅是看清楚对方长的什么样,还能了解他的性格和习惯,并且更深切地感受对方的与众不同之处,于是就被这个与众不同的对方给吸引了,爱慕了,依 恋了。这个识别过程,不仅使自己能够把喜欢的异性看得更清楚,还强化了人类对于这个“与众不同”的性爱对象的选择能力,人类之所以能够产生一对一的爱情和 后来的专偶制婚姻,就是建立在这种选择能力上的。
不过原始人他们那会儿可不是这样,他们还跟动物似的,采取后入位,你说他们怎么能产生爱情吧,怎么能固定性伴侣吧。性文明的愚昧时期,什么怪事 都有,群交啊,乱伦啊,只知道妈是谁不知道爹是谁啊,这些事也是不得已的,他们必须群居在一块才能共同进行抵御自然灾害和野兽的侵袭。虽然他们是咱们的老 祖宗,可他们是原始人嘛,咱们也别觉得脸红。
有时候我就奇怪,为什么先有母系氏族社会后有父系氏族社会,按照教科书上的说法,那是因为人类进化之初是靠采集果实生存,这是女人的拿手戏,女 人比男人细心嘛,当然采集的果实多,所以,对生存贡献大的女人统治着男人。后来人类学会了制造工具,使用火,开始以打猎为生,由吃素的变成吃荤的了。打猎 是体力活,男人当然比女人干得顺手,于是,氏族首领就成了男人,男人开始统治女人了。不过我总在想,是不是原始人那会儿,大家都只知道妈是谁不知道爹是 谁,所以,子女多的女性自然被她众多的儿女们推举为部落首领了,等到他们明白光有妈也生不出他们来时,开始对男人重视起来,那些性功能很强的男人,就成了 部落首领了,不知道母系氏族社会变成父系氏族社会,有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C.婚姻时代(1)
人类从母系氏族社会进化到了父系氏族社会,因为打猎的水平越来越高,食物开始有了剩余,而且人类还学会了驯养动物,比如说把野猪圈起来喂养,最 后喂得它们獠牙也没了,野性也收了,慢慢变成了现在咱们吃的肉猪。于是,族群之间的差距也就体现出来了。你想啊,吃得比别人好,自然繁殖得快,身体也强 壮,一旦和别人打起来,肯定不吃亏。这样一来,那些生存条件比较差的族群,就被附近那些强大的族群给吞并了。
族群是完蛋了,可族群里的那些人怎么处理?强大的族群把他们当成野猪一样圈起来,要他们给自己干活,伺候自己,于是,这些可怜的人就成了奴隶,中国进入了奴隶社会阶段。当然,这些奴隶里自然少不了女人,女人不仅成了胜利者的奴隶,还成了他们性掠夺的对象。
在奴隶主看来,女人不过是一种可用的物品,对她们,想占有就占有,想杀害就杀害,连良心上的谴责都没有,更别说法律的制裁了。这些女性奴隶,有 时候还被奴隶主当作高级礼品相互赠送。公元前562年,晋悼公准备跟郑国打一架,郑国的国君认为自己可能打不过人家,于是派人赠送女乐16人及其他礼品给 晋悼公以求和,这些女乐,其实就是女奴。晋悼公收到这些高级礼品之后,又把其中8个女奴赏赐给了功臣魏绎作为奖赏。
把女奴当礼物送来送去还不算最可恶的,他们竟然还发明了殉葬制度,就是自己死后,要求自己的妻妾跟着死,这其中就不仅是女奴了,连不是奴隶的女 人,也跟着倒霉,女人,在那时候已经成为了男人的附属。当时的女人,不但在“性”上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就连性命也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不仅要做活着的统 治者的工具和玩物,即使这个被侍奉的统治者死了,也往往要陪他到“阴间”去,继续作他的“工具”和“玩物”。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后用177人殉葬, 从而引起了“国人之哀”。
历史上那位有名的大富翁石崇,招待客人的时候总喜欢让自己家的那些侍女去敬酒,要是客人没把酒喝完,他就把敬酒的侍女给杀掉。有一次丞相王导和 大将军王敦到他家去做客,王导心疼那些敬酒的侍女,最后被灌得烂醉;可王敦却偏偏不肯喝酒,石崇已经接连杀了三个给他敬酒的侍女了,他就是一口也不喝,反 正两个男人斗气,把女人不当回事。最后王导实在看不下去了,劝说王敦,你好歹喝一杯吧。王敦却说,他杀他的侍女,关你什么事,换句话说就是,他自家的东 西,爱砸就砸,你管得着吗。看看,那时候的女人,完全就是男人手里的物件,想玩就玩,想毁就毁,根本不把女人当人。
在西方,古巴比伦的妇女每年必须有一次在米莉塔庙里献身给男子,“把自己从古时存在过的共夫制下赎出来,而获得只委身于一个男子的权力”。后来 这种献身牺牲的行为逐步省略为一生中只需要一次,或婚前的一段时间。古希腊雅典的少女结婚前必须到阿芙罗蒂达神庙向第一个扔给它钱的男人献身,而且不得拒 绝。这些不仅是原始杂婚制的遗迹,也是世界各地的许多民族在由群婚制向对偶婚制迈进,进而向一夫一妻制过度的时期普遍存在的一种类似现象。不光是中国,其 他国家也是这样,把女人当成奴隶,想结婚还得先把自己“赎”出来。
这一时期,在我国原始的杂婚制还残存着遗迹,并同样也列于在“礼”的里面。按照当时的国家规定,每年的阳春三月,定为祭祀社稷的日子,青年男女 自由交往,“奔淫不禁”。如果不遵守这样的命令,还得受到处罚。像当时的齐国,远离京畿,风俗就更加原始。当祭祀社稷神的节日“州闾之会”来临,人们就像 雅典、罗马人过狂欢节一样,歌舞喧天,男女相属。极其放浪自由。《史记·滑稽列传》中就记载着当时的情景:齐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有的眉目传情、有的暗 送信物、有的……各自找各自中意的人,或骂俏或打情,先把气氛闹足。等到了晚上,酒喝的差不多了,大堂上的灯烛一灭,一片黑暗,随即宽带解衣,男女相属 了。哈,这好像是野合啊,现代人虽然不屑于野合,可对户外的性爱游戏不乏热衷,难道是遗传?
后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私有制的出现,社会形态由母系转为父系,各种性禁忌(如月经禁忌,乱伦禁忌)的产生,婚姻规模日益缩小,形式也逐渐由群婚制转为单偶制,即一夫一妻制。
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封 建礼教。这点先解释一下,虽然古时候的男人经常同时占有好几个女人,但是妻子只有一个,其他的都是妾,妻和妾在身份上简直是天壤之别。一般妻是明媒正娶 的,门当户对的,也就是“八台大轿抬进门”的。妾就不一样了,妾一般都是掠夺来的,或者是买来的一些门第低下的女人,不是用轿子从大门抬进去的,而是从侧 门走进去的。远的不说,就说那位末代皇帝溥仪的皇后婉容和淑妃文绣吧,婉容是从乾清门热热闹闹抬进宫的,文绣是半夜三更坐一顶小轿溜进宫的。
妻和妾在身份上不可同日而语,在地位上差距更大,你看《红楼梦》里那位宝二爷<-*和谐*-><-*和谐*->王夫人,和环三爷<-*和谐*-><-*和谐*->赵姨娘,王夫人是妻,你看那派头,高高在 上的;赵姨娘是妾,混得连王熙凤的丫头平儿都不如。按辈分算吧,王熙凤还是她的晚辈侄媳妇,可赵姨娘见着她跟奴才见着主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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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婚姻时代(2)
至于妻和妾生的子女,就更是区别对待了,宝二爷是谁都想巴结的,环三爷是谁都可以欺负的。古代那些帝王,明明有成年的儿子或者很聪明的儿子,却 偏偏要把皇位留给未成年的孩子或者笨蛋,就因为那孩子是皇后生的,也就是妻生的,是嫡子。而那些成年的儿子,是妃子生的,也就是妾生的,是庶子,没继承权 的。连被认为是很英明的唐太宗李世民,明知道他那个继承人李治懦弱昏聩,却偏要把皇位传给他,就因为他是长孙皇后生的嫡子,非传给他不可,不然别说对不起 死去的长孙皇后了,连朝中的大臣都要反对。那时候,嫡庶的区别也是礼法,不能随便破坏的。
以前看过一部连续剧,名字好像是《玛丽安娜—拿破伦的明珠》,记得那位玛丽安娜的哥哥很不屑地说,我们家没有做妃子的女人。嘿嘿,妃子就是妾, 没地位的性工具而已,当然很丢脸了。不过在中国古代,“一朝选在君王侧”竟会被当做家族的荣耀,没办法,古代的男人会拿女人当政治投机的筹码,才不管丢脸 不丢脸,是否会给女人带来侮辱呢。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妻只有一个,那是有名分,受到别人承认的,而妾,全是性奴隶。
婚姻在形式上,自私有制产生后还曾出现过劫夺婚,即男性凭借武力(包括战争)、体力劫夺女性以成婚,也就是“王老五抢亲”了。但这种婚姻形式后 来一般发展成假劫真婚的一种婚俗,主要是通过媒妁的聘娶婚以及买卖婚,或者是连抢带卖的结合。至于单纯的买卖婚,那就是将女性视如货物而标价出售。而且古 代的聘娶婚,在某些人手里,也成了买卖婚。聘娶婚一般都通过媒妁介绍进行的,也就是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收取聘礼,履行一定的婚礼形式而成婚, 这种形式一直延续到现在,尤其是在少数农村地区。如果聘娶婚中的聘礼含有收受财物的目的,那还是买卖婚的性质。
到了现代,不用再说了,社会的发展使男人和女人在基本权益上已获得了平等,男人和女人在性关系上也真正实现了一夫一妻制,还有法律做为保障,一 切都OK了。现在只有妻没有妾了,古代的男人可以把自己妾的数目当做炫耀的资本,现在的男人,就算敢包二奶他也不敢见光,要是把有法律保障的妻惹火了,嘿 嘿,告你个重婚,等着法院的传票吧。
D.礼法猛于虎(1)
封建社会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通过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使得人类在两性关系上开始有了一定的规范和约束,这种约束体现的形式就是封建礼教,主要就是儒家的那些性哲学和性道德观点,也就是所谓的性教化。
按照儒家的基本性道德观念,人的性活动应该“发乎情,止乎礼”。也就是说,人的性活动是肯定要发生的,完全的肉体禁欲主义是不合理的,本来嘛,那是违背人性的。不过要“止 于礼”,人的一切性活动都必须存在于“礼”这个“方圆”之内。至于“礼”的具体内容吗,那就是在封建统治者的授意下,由当时的儒家知识分子来规定和阐述 的。既然有了特权,儒家的老夫子们开始给人们画地为牢了。虽然儒家认为性方面的社会规定,最主要的是意识形态性质的“礼”,而不是政府所制订的“法”。但 是随着封建专制的不断强化,到了明清两代,性方面的社会规定已经变成“礼法规范”了。就是用法律作为手段,强制人们连性生活这档子私密的事,也得按统治者 的意思办。这其中就包括前面提到的同姓不能通婚和妻、妾的森严等级,甚至还包括只有在妻生育了嫡子之后,才能和妾开始性生活。
儒家的性道德要求性爱是以繁衍后代为目的的,所以假如妻很长时间都没有生出嫡子来,那就只好由妾来代替了。不过妾生的孩子,在名义上却还是妻的 孩子,而且由妻来抚养,以期建立母子感情。《红楼梦》里那位探春小姐,就很聪明,始终只承认王夫人是他娘反而对自己的亲妈赵姨娘,爱理不理,好像她亲妈有 损她的形象似的。而那位不“识相”的环三爷,也还要每天去给王夫人请安,当自己的亲妈一样孝敬着,当然,王夫人有时候也关心一下环三爷的学习成绩,好歹名 义上是环三爷的妈呀,总得做做表面工作嘛。尽管探春和贾环名义上是妻的孩子,但是他们还是因为自己的生母是妾而被人瞧不起。别看探春在贾府混得还不错,她 出嫁可是代替南安王府的小姐去和藩的,先是作为巴结南王王府的礼物,然后是作为求和的贡品,这种状况下,她跟战俘有什么区别?跟奴隶有什么区别?
有时候,如果妻没有生出嫡子继承财产的话,家族里的其他成员就会来争夺死者的财产,而庶子,是根本得不到家族成员的承认的。为了保证财产不被别 人掠夺,当然要等妻生出继承人,才能和妾同房了。秦淮八艳里的柳如是,她老公钱谦益死后,钱家的人就闹着要分老钱的财产,根本没把柳如是放在眼里,虽然老 钱宠她,让她当了多年的管家奶奶,可钱家的人才不会承认她呢,她不过是个妾而已,官司打到县衙,按照“礼法”,柳如是只有认输。最后柳如是自杀了,老公死 了,财产也没了,不死怎么活啊,一把年纪了总不至于再回秦淮河吧。
记得清代人续写的《红楼梦》别传后传里,曾说到贾府的丫头柳五儿,在贾府败落后,跟一个暴发户家的少爷一见钟情,被人家正式地娶进门,以为从此 终身有靠了。后来那家暴发户发现柳五儿不过是个丫头出身,觉得有辱他家的名声,于是给那位少爷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小姐,柳五儿“压妻为妾”,由妻降格成了 妾。而且,那少爷的爹妈还要求,非要等新娶来的“妻”生了儿子之后,才允许那位少爷和柳五儿同房,理由是这是礼法,不遵守就是忤逆。
而且妾必须服从妻,还得伺候妻,和柳如是同为秦淮八艳之一的董小宛,嫁给冒辟疆之后,其实她是给冒辟疆做妾,堂堂诗书人家,怎么能娶个歌妓做 妻,这也是封建社会所谓的礼法。董小宛做了冒辟疆的妾之后,在冒辟疆的妻面前跟个仆人似的,伺候得无微不至,极尽巴结讨好,于是,别人就认为董小宛很“贤 惠”。而明代那位靖江王朱邦的妾刘氏,其实她也是个大官僚家的女儿,不过她家的男人们为了获得更多的荣华富贵,还是把她送进靖江王府做了妾。对于封建社会 的王爷来说,他们的妾也可以获得封号,靖江王那位侍女出身的妾郑氏,就被封为诰命夫人。不过这诰命夫人一般是官僚的妻的封号,王爷的妾被封为诰命夫人,那 等于说她跟王妃的级别差远了,王妃是皇族,诰命夫人只能算臣子。可那位叫刘氏的妾,连个诰命夫人都没捞到,堂堂官僚家的小姐,怎么还不如一个微卑出身的侍 女呢,原因就是她这个妾不肯服从妻,不把靖江王妃藤氏放在眼里,这还得了?最后刘氏竟然把藤氏给暗算了。靖江王准备以“以下犯上、谋弑嫡妻”为由把她干 掉,靖江王的妈害怕了,怕那个残暴的嘉靖爷给他安一个“治家无方”、“嫡庶不分”罪名,而靖江王朱邦当时唯一的儿子偏偏是“妾”刘氏生的, 那么父子俩都将受到惩罚, 皇帝还可以趁机把靖江王这一封号改封其它宗支, 甚至干脆把整个封国都免除。可见,那时候的礼法还真是蛮厉害的,违反了礼法就等于是犯了罪,而妾的儿子,没地位不说,还得受母亲的连累。最后靖江王干脆把 刘氏扔进冷宫,一扔就是30多年,刘氏死的时候大概也就50多岁吧,前后一算,那个不遵守“礼法”的妾刘氏,20几岁就开始守寡了。活着守寡,死了还得继 续守寡,虽然他的儿子继承了靖江王的王位,可她还是没资格和自己的老公朱邦合葬,只能葬在朱邦和藤氏合葬的陵墓边的小坟包里,就好像给靖江王夫妻守墓一 样。
D.礼法猛于虎(2)
可见,封建社会的礼法,还是挺严格的,而且至今还有一定的影响。比如说私生子,经常被骂做野种杂种,因为<-*和谐*-><-*和谐*->没名分没人承认嘛,跟古时候的妾差 不多,妾的孩子当然得不到尊重了。喜欢当二奶的女士请小心,在中国几千年的礼法里,当妾是很丢脸的事,不仅自己被人瞧不起,还连累下一代。
封建礼法里对嫡庶的区分很严格,这大概是因为妻是重德不重色的,妾是重色不重德的,既然这样,当然是有德的妻生的孩子血统纯正,品种优良了。这点在《女人私想》里好像提到过,这里就不多说了。
不过那些礼法里对女人的要求的确是苛刻,比如说三从四德啦,七出之条啦等等,而且七出之条里居然还有生不出儿子就会被休掉,也就是被她老公赶回 娘家,不再承认她的妻子身份,荒谬吧。还有更荒谬的,那就是贞节牌坊。在宋代以前,礼法里还没要求女人死了丈夫非得守寡不可,三国时的大才女蔡文姬,先嫁 给一个姓卫的小官僚,没多久卫先生死了,蔡文姬就回了娘家,准备再找个男人。后来她被匈奴抢去,做了匈奴左贤王的妾。郭沫若的剧本《蔡文姬》里说她是左贤 王的王妃,那是为尊者讳,蔡文姬在《胡笳十八拍》里不仅没提那位左贤王,还说“天灾国乱兮人无主,唯我薄命兮没戎虏”,只看那个“没”字就知道,她不过是 匈奴的俘虏而已。蔡文姬被曹操接回去后,又嫁给了董祀,并且是作为董祀的妻,《后汉书·董祀妻传》就是她的传记。
可是到了宋代以后,礼法就开始不许女人再嫁了,甚至连还没结婚的女孩子,如果定了婚的男方死了,也得守寡。尤其是南宋时,程朱理学的兴起,使 “存天理,灭人欲”成了封建礼法的主导思想。其实,这不过是封建统治者为了压制、限制老百姓追求幸福追求自由的手段。你想啊,他们的统治在南宋时期已经越 来越虚弱,越来越腐朽了,要是再允许百姓去追求幸福,那不是鼓励他们造反吗,所以,所谓的“存天理,灭人欲”,不过是那些封建统治者维护他的统治秩序而强 加给老百姓的约束而已。他们要维护统治,自然要强调“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了,这样他们的统治才能显得合理嘛,如果寡妇再嫁,那岂不是破坏了 “夫为妻纲”,如果“夫为妻纲”可以破坏,那“父为子纲”,“君为臣纲”不都可以破坏了,那他们还怎么统治啊。
所以,近七八百年来,封建统治者大力提倡寡妇守节,还建立贞洁牌坊表彰那些守节的寡妇。有些男人,为了家族的荣耀,更是巴不得寡妇去守节,守个 几十年,朝廷一表彰,他们整个家族都可以沾光了,家族的男人们,还有机会谋个一官半职,享受锦衣玉食。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为了各自的利益,都开始强加给女人 一道道枷锁,利用女人的牺牲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寡妇不让再嫁,却没人去考虑那些寡妇的痛苦,而男人们呢,一方面要求女人要贞节,一方面却又在妓院里纵情声色,不知道他们是否遵守着“存天理, 灭人欲”的礼法。而且那位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朱熹先生,还曾为了争夺官妓严蕊和同僚大打出手,最后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给严蕊安了个“有伤风化”的 罪名扔监狱里去了。幸亏岳霖先生,小时候看连环画,记得岳飞有个儿子叫岳霖,不知道是不是这位。岳霖先生还算有点同情心,把严蕊给放了。朱熹先生的做法, 简直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嘛,“灭人欲”,只要求女人灭,不要求男人灭,莫非男人不是人?或者他所谓的“存天理”指的是男人的情欲,那是天理应该放任, “灭人欲”,女人的情欲就应该统统灭掉,因为男人是天,女人是人,男人的地位比女人高?那自称天子的皇帝,岂不成了“所有男人的儿子”了?他找死啊,竟敢 “欺君罔上”。程朱理学里的“礼法”,真够滑稽的。
儒家的性教化里,不仅有礼法的约束,还有个人应该遵守的性道德,也就是每个人的自我道德陶冶和修身养性,概括地说就是“克己复礼”吧。靠个人自觉修炼来维持整个社会的性道德。后来佛教里“因果报应”的思想日益渗入,性教化也就日益具有精神惩罚的意味。
《肉蒲团》里那个未央生,因为纵情声色,勾引人家的老婆,后来人家为了报复,也勾引他的老婆,还把他老婆卖到了妓院。最后未央生在妓院里见到自己的老婆,竟然大彻大悟了,干脆自宫,当起了和尚。
这个故事还真有点因果报应的味道,那个未央生,忙着给人家戴绿帽子,却没想到自己头上早就顶着一大串绿帽子了。勾引人家的老婆是因,自己的老婆成了妓女是果,自作孽,不可活,在制造罪恶的同时,也在承担恶果,所以,他最后干脆把是非根给了断了。
其实,人的自觉性那有那么高呢,克己复礼,说得容易做起来可难,就是有社会道德规范着,法律约束着,还有人要作奸犯科呢,所以,性教化里渗入这些因果轮回,也是难以避免的,古代人信迷信,怕报应。不过这些因果报应,都是些唯心的东西,真正具有威慑力的,还是法律。
在我国历史上,儒家最通行的原则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生儿子,性行为当然合情合理。于是当皇帝的三宫六院,做百姓的娶妻纳妾,都成了 合理的事,理由是“我们不是贪图享乐,是为了人类的繁衍,为后(代)非为色也”。古人把做爱叫敦伦,意思就是履行传宗接代的人伦,他们依仗这个原则可以冲 破婚姻戒律。《聊斋志异》里把一个替恩人生子的未婚女性表扬为侠女。而现在少数农村中,至今也不认为“借种”是多大的罪过,甚至为了生个传宗接代的儿子, 不惜违背计划生育的法规。有人认为这种认识是因为儒家思想的影响,这我就奇怪了,怎么精华的东西不当回事,那些糟粕却偏偏能遗臭至今。儒家还讲究“非礼勿 视,非礼勿听,非礼勿为”呢,“借种”这事算是“非礼”到家了,怎么能不算是大罪过?
D.礼法猛于虎(3)
因为“为后(代)非为色也”,所以儒家对那些与感官快乐或精神融合有关的性活动,比如说接吻、性爱抚、口交等行为,甚至连展现和观看人体美,也 被禁止了,因为这些行为跟生孩子没有关系,所以都被他们视为“不成体统”或者“有伤风化”,哪怕是夫妻之间也不行。汉代有位叫张敞的官僚,就是因为帮老婆 描了描眉毛,被告到汉宣帝刘询那儿,幸亏刘询先生还有点头脑,亲自问问张敞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张敞说了“臣闻闺房之私,有甚于画眉者。”那意思就是,两口 子关起门来,干得事可比画眉毛复杂多了。刘询无话可说,只好不予追究。而当年刘海粟把西方的人体艺术引进到中国时,也差点被关进监狱,人们认为他“有伤风化”,为此还引发了一场大争论。那位给他做模特的女孩,更是被舆论逼得跳了河。
不过汉代的出土文物里就有男女接吻的陶塑,可能那时候儒家的性教化里还没这么不尽人情,南宋以后那越来越“灭人欲”的“唯生殖论”,估计又是朱熹那些酱蛆们琢磨出来的。
这种“唯生殖论”就是一种精神禁欲主义。这些所谓的道德和风化,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在贬斥爱情,因为他们认为爱情不可以带来性,所以性中也 不会有爱。于是他们认为“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只要有“恩”就行了,没有爱情什么事。至于这个“恩”嘛,估计就是“夫为妻纲”啦,认准这个“纲”就 行了,其他的就别想了。不过我有时候就在想一个问题,按照弗洛伊德他老人家的理论,社会要求女人要保持贞洁,所以女人在婚前会受到极大的性压抑,一旦自己 的丈夫使自己的情欲得到合法的发泄,她会对丈夫产生一种崇拜甚至感激,于是,男人就把女人给控制住了。所以弗洛伊德认为,要求女人必须贞洁,不过是男人为 了统治女人而耍的手段。基于弗洛伊德的理论,我想,这个“恩”是不是指女人对自己丈夫的感激和崇拜啊,感谢他解放了自己的情欲,崇拜他的“龙精虎猛”,从 此就跟定他了,不想别的心思了。反正封建社会只对女人设置性禁锢,对男人放任得很,那个男人要是勾搭女人勾搭出了名,还能成“风流佳话”呢,比如说南宋那 个和岳飞并肩作战的韩世忠先生,年轻的时候就是个浪荡子,还纳了“三陪小姐”梁红玉为妾。后来他发达了,那段荒唐岁月就成了大人物的风流佳话了。只是古代 的女人出嫁都比较早,十五六岁就差不多嫁人了,这个年龄应该不存在性压抑的问题啊。可能那些发明“一日夫妻百日恩”的男人早熟,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想着“敦 伦”了,于是他们以伪君子之心度女人之腹,发明了那句话。
而且,他们甚至连夫妻性生活的次数都做了限定。《诗经》中就有“君子之道,五日一御”的说法,那意思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五天做一次爱就够 了,多了就是寻欢作乐了,有悖常理。朱熹对此解释是“闺房之乐,本无邪淫;夫妻之欢,亦无伤碍;然而纵欲生患,乐极生悲。”也就是说:做爱总会有乐趣,这 是可以的;如果想主动去寻找性爱的乐趣,那是不行的。
儒家的这些性教化,现在依然存在着痕迹。据调查,目前有四分之一的夫妻从来没有在性生活中接过吻;一半多一点从来没有深吻过;五分之一的没有在对方面前裸体过;至于更进一步的性爱举动吗,更是少得可怜。
此外,儒家还提倡婚姻的绝对主宰性,也就是男人对女人的绝对占有。在这一点上,如果《二十五史演义》所载属实的话,那么所谓通奸“沉潭”可就算 是够人道的了。有一种叫做“骑木驴”的招术用来对付失贞女:首先将该女子吊起,使其阴道对准一根高竖的木竿,然后割断绳子使这个女人往下坠,最后木竿从这 个女人的口鼻中穿出来了。这种刑法,使女人受尽折磨,运气好的大概几个小时就死了,倒霉的得三四天才死得了。残酷吧,折磨失贞的女人,古人总是创意无限, 至于失贞的男人,那是风流,气愤啊!
更不讲道理的是,谈到治国之道时,女人是红颜祸水、狐狸精;说到传宗接代时女人就是生殖工具;到了婚姻里,女人应该是贤内助;玩腻了另寻新欢时,女人非得有“不妒之贤”,否则就是悍妇,受尽奚落。说来说去,反正就是跟女人过不去,不把女人当回事。
在儒家性学里,因为一切要以生殖为首要目标,当然要排斥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任何性表现了,所以,贾宝玉因为偷吃了金钏嘴上的胭脂,又和蒋玉菡玩了几天同性恋,差点被他爹打死,谁叫他还没到成年人的年纪就干成年人干的事了。
以上这些儒家的性教化,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主要的性道德。这些并不合理甚至荒谬的观念,能够在中国存在几千年,并不奇怪,这是性道德的内化过程和 内化结果。统治者为了自己的现实利益和管理要求而制造了性道德,然后又通过种种途径,把性道德潜移默化地灌输给个人。性道德使得个人能够自觉地遵守统治者 在性方面所制订的各种规范,并且主导个人的思维方式和思索路线。个人往往无法察觉这个被灌输的过程,因此误以为自己所遵循的性道德是自己发明创造出来的, 或者完全是出于自己个人的利益和需求。
他们的性道德是统治者控制的社会制造的,并非是大家集思广义、协商选举出来的,所以,封建性道德更多地是体现统治者的意志,为他们的统治服务。 性道德正如封建统治者的绝对权力一样,是至高无上的,是先于个人而存在的。它不容人们怀疑,也不容人们讨论。某个社会的性道德一出台就有资格说自己是“终 级真理”,迫使人们不得不接受它,不得不消化它,然后成为个人内心世界的一部分。
D.礼法猛于虎(4)
当时的人们接受性道德的灌输达到一定程度时,外在的和外来的性道德就会转化为自己的一种良心,成为自觉制约自己的一种内在的东西。这时,对于这 个人来说,性道德的内化就已经完成了,他已经学会“克己复礼”了。从此以后,这个人就会丧失独立思考、批评和选择的能力,会觉得自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 利益而维护社会的性道德。于是,这个人就会很自觉地对任何违背社会性道德的人或者现象,产生近乎狂热的道德义愤,甚至做出许多违反人性的事情来。例如在中 国传统社会里,那些把“失节”的寡妇置于死地而后快的卫道士们,并不是因为与被害人有什么个人恩怨,而是被性道德内化后所产生的狂热所推动,甚至不惜“大义灭亲”。清朝的时候就发生过当爹的把不满意婚姻,私自回娘家的女儿给勒死的事。
性道德的内化,是社会对个人在性方面进行社会化的最主要手段和过程。说到底,性道德内化不仅仅是试图使每个人都在性方面遵从统治者的意愿,它的 最终目标是要使人人都具备一种统治者理想的性方面的良心。这样,个人就可能被“画地为牢”,而社会,就可以“无为而治”了。这种事儿在中国尤其明显。在中 国的封建社会时期,对于性现象的社会管理,并不是以法制为主,而是以人治为主,以教化为主。统治阶级认为,性道德内化是一切社会管理的最终目的,只有实现 性道德内化的人才能成为正人君子,只有由正人君子组成的社会才是最理想的社会。因此,任何一个性道德没有内化的人,或者拒绝内化的人,不仅仅是违法乱纪的 问题,更是违背天理的大逆不道,可以“人人共诛之”。
中国性道德内化的历史源远流长,因为它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它是经过数千年不断向人们的灌输,甚至是代代相传而形成,所以它的影响是巨大的,根 基也是牢固的。它的结果就是,许多中国的性保守主义者的行为,都具有“替天行道”的华丽外衣,行为者不仅是自觉自愿的,而且常常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和强大 的精神力量。这种传统维系和支撑了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社会形态和性方面的封建礼教。
所以,直到现在,谈性这个话题,在某些时候依然是禁忌,对此也不难理解,我们的性教化产生的性道德,毕竟有着千年的历史,想完全改变是不可能的,而且,有些于社会于文明有益的东西,也是需要保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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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我都没写完么
这是本书 我才贴了三分之一
没有耐性的死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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