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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文字狱,西欧中世纪的资本主义萌芽 (转)
清朝大概没有听说过有哪个王公大臣因贪污腐败被斩首抄家灭门的吧(敖拜的)? 有点脑子好不好,和绅和穆长阿算什么?再说清朝只是杀贪官,可没听说过株连几万人的.
明朝在衰落之时,尚能战胜全盛时期的日本,打得小日本200年恢复不过来? 谁告诉你当时的日本是全盛时期?再说明日战争,明朝吃了多少败仗知道么? 是,郑成功是赶走了荷兰人,带了20万人,赶跑3000守军很光彩是么?郑成功要是真那么牛比,怎么长江之役,被梁化风的五千人杀的惨败?再说清朝,不也击退了俄罗斯?俄罗斯和荷兰哪个强?其实说一千到一万,明朝被几万八旗兵灭掉,已经充分说明双方战斗力谁抢谁弱了。明朝陆战全输,主要是露梁海战控制了制海权,日本人才撤军的,惨胜而已,没什么光彩的。 台湾是明太祖放弃的,如果朱元璋不鼠目寸光,台湾问题根本不存在。明朝时期,澳门割占给葡萄牙,台湾给荷兰占了,有什么光彩。奥对了,明朝最后还给满洲人灭了。清朝最后是打不过洋人,没法子,可是打赢了明朝是铁铮铮的事实。拿什么内乱来遮羞,历朝历代都有——废话,哪朝哪代没有衰亡的内因?这就能掩盖自己战斗力不行的事实了?我还说清朝是太平天国内乱弄垮的,才打不过洋人的呢。
所谓“清军”大都是汉军,早有人考证过了,所以说不是什么民族仇杀。就是汉族历史上屡见不鲜的抢钱抢女人而已。嘉定三屠的刽子手,就是原农民起义领袖李成栋,后来投降了清朝,可是嫌清朝封得官太小,最后投了南明,为南明而战死。以前革命党为了鼓吹反满,对此避而不谈,将清军等同于满洲八旗,现在可不可能再这么糊涂了。
"江阴人民抗击清军80天,击败清军三十万大军,杀死清兵七万五千人,使清廷三位王爷和十八员大将丧命于江阴城下,在中国历史上写下了可歌可泣的一页。清军痛恨江阴人民的顽强抵抗,屠城三日。全城人民均以先死为荣,无一人投降。三日之内,十七万余人被杀,仅老幼53人幸免于难。史称“江阴三日”。" 都是最无耻的谎言与欺骗,三个王爷?叫什么名字?封的是什么王?实际上,清朝唯一战死的满洲名王就是敬谨亲王尼堪,二流人物,而且和江阴之战毫无关系。其实看顾城的《南明史》就够了,此人虽然也反清,却多少尊重一些历史事实,不会写出江阴人民抗击清军30万人,80天这样的笑话出来.
哪朝哪代不屠杀百姓,自己读读史书就知道了,西汉人口6000万,到东汉锐减为2000万,等到东汉恢复到五千万,三国又只有五百万,中间有多少人是被残杀的?只有不读书的人,才会天真地以为只有满洲人才搞屠杀。往近地说,建国后非正常死亡几千万人,这笔帐你也要招满洲人算?前几年地安门广场死了几千人,也是满洲人屠杀的?
明朝杀的忠臣还少了?熊廷比,袁崇焕怎么死的?明朝君主不勤政就等于君主立宪文官政府了?王振刘瑾魏忠贤干什么吃的?还君主立宪呢,太监立宪才是真的。
本人研究文字狱多年,我郑重告诉你,要是你发现文字狱杀人超过1000人,我请你吃饭。文字狱的问题,我在另一个贴子里说的很清楚了。还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广州屠杀——这个嘛……确确实实,是汉人干的。没错,请搜索“大明宁夏忠烈王李成栋”。
张献忠屠杀四川,李自成掳掠北京,明兵纪律败坏,烧杀抢掠无数都不算罪行,合着清兵杀了人就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了?难道说被汉族同胞屠杀比被八旗兵屠杀更开心?何况屠城的清兵还大多数是汉人!
汉人屠杀是为了抢钱抢女人,满人屠杀也是为了抢钱抢女人,并不是因为你是汉人才杀你,明白么?
吴汉成都大屠杀,有人把账算在光武帝头上么?黄巢广州大屠杀,有人把账算在黄巢头上么?张献忠四川大屠杀,有人说农民起义不好么?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这些人都成了历史,不计较了,反过来满洲人就天天有人声讨这个声讨那个,纯属有病。
嘉定三屠? 这种资料本身过于夸张,全城老百姓杀光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什么全城人民均以先死为荣,无一投降,有正常头脑的人谁会相信?嘉定三屠,找你们大明宁夏王李成栋算帐去。光武帝屠城三百,黄汉分子会跟您宣传么?李成栋投奔南明是嘉定三屠之后的事,人家死的时候可是南明的忠臣。屠城就是抢钱抢女人,用得着上面的命令?你既然言之凿凿的,那请你拿出满足贵族给李成栋的屠城令来看看。
丧权辱国,看你怎么看了?清朝和外国签订几个不平等条约叫丧权辱国还是南宋,南明压根给人灭了更丧权辱国?荒淫骄奢?这四个字和清朝几乎没有联系,你被人洗脑了吧?要找数据,告诉你你信么?扬州屠城没有死八十万人,只死了三万人,千真万确的你知道么?文字狱杀人不到1000名你信么?
还开元呢,总共二十多年的“盛世”还好意思提。永乐更是搞笑,一场内战杀了多少人,还盛世。朱棣亲征蒙古,未建寸土之功,还盛世?李白杜甫是诗人,白居易是中唐的了,什么思想巨人?不知所谓。清代朴学,彪炳千秋懂不懂。明朝有什么?
我指出汉军的意思是,清朝是满汉共同政权,不要老把明清交替当作是民族仇杀。屠城是当时战乱中的共同现象,不是满洲人的原罪。早在山海关之前,清军已经几次入关了,还围攻过北京,你不会不知道吧。内耗是一方面,清军的战斗力是另一方面。明朝在内战之前和清军已经打过好几次了,比如说萨尔浒之战,一般都是大败而归,这不是偶然的吧。明日战争体现出明朝很多弱点,明朝陆战屡败,稍微查一下书就知道。日本撤军固然因为战事失利,也因为丰臣秀吉死后政局大乱。连高句丽不是高丽这样的傻话也敢说,唐书高丽传真是白写了.王氏高丽承袭了高句丽的国号,高句丽就不能叫高丽了?高丽就成了在高句丽之后灭亡才出现的了?真滑稽。日本有块地方叫“中国”,是从唐朝学去的说法,中国就不能叫中国了?是不是这个逻辑?看隋书唐书的高丽传,大概只有这种滥地方,才有高丽就是王氏高丽这样的愚蠢说法。本人从来没有说过王氏高丽和高句丽是一个政权,本人的表述向来是高句丽简称高丽,所以高句丽就是隋唐史书中的“高丽”,哪里能得出你这样的结论呢?只有把高丽就当作是王氏高丽,才会有这样荒谬愚蠢的错误。讨论唐朝的高丽,不是一回事难道是两回事?讨论问题都有语境,无限扩大外延是一种诡辩法。我说胡jin涛是国家主席,如果山东有一个农民叫胡jin涛,难道这句话就不成立了?自己想吧。
戚继光是打“倭寇”,也成了明日战争了?邓子龙死于战场上,难道还说明明军战斗力强?说到倭寇,其实一大半是中国海盗加商人,你们家国姓爷就是不折不扣的倭寇后裔。我说郑成功是倭寇后裔是指其社会身份,不是指<-*和谐*-><-*和谐*->是日本人,再说,康熙身上的确有汉人血统,说是汉人后代也没什么不对。你以为我跟你们一样狭隘民族主义么?谁告诉你又日本政府的支持?日本正打成一团,哪个日本政府?所谓倭寇就是中国海商勾结的海盗,日本武士不过是雇佣军,跟日本天皇有什么关系。
1644年是旧历甲申年。郭沫若曾作甲申300年祭,祭的是李自成在这一年成王败寇,功亏一篑。在满清异族统治的威胁下,汉人农民军的纵横,就具有了民族主义视野下的某种正当性。其功德也容易被史家无限夸大。只要他们杀满狗,他们同时杀汉人也就不打紧。汉人可由汉人来杀,川人可由陕人来杀,但汉人却万万不可被异族杀戮。这就是乱世之中的汉民族主义历史观。“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在这种与暴力革命如出一辙的民族主义逻辑下,不问青红皂白乱杀一气的屠夫,就被某种大一统的记忆刻化成了民族英雄。但对被杀戮者而言,区分刽子手的种族却是没有意义的。死就是死。良民们横死在刀枪之下,是一桩极端个人主义的遭遇,而不是某种被假想的集体主义献祭。敌人的敌人是什么人?在360年前烟尘四起的成都平原上,一个真实而残忍的答案是:敌人的敌人张献忠,不过是更凶残的敌人。
和日本的战争,先假设一个绝对不变的日本,然后明朝和日本打赢了,清朝和日本打输了。所以推理得出清朝不如明朝。整个一幼儿园大班的思维水平。 什么窃取中原,真是荒谬。吴三桂等人投奔清朝就成了离间汉族将领,这叫智取,难道一定要硬碰硬打下来才算本事?如果说战斗力,萨尔浒之战等辽东一系列战役是在明朝内战之前的,为什么明军大败呢? 什么政治制度先进更是无耻的谎言。万历的确不上朝,可是不代表他也不批奏折,不个别接见重要的大臣,这压根是两回事。现在的国家领导人还不“上朝”呢,国家就没法治理了?再说,按照你的逻辑,万历年间差不多快君主立宪了,应该国力越来越强才对啊,怎么就由盛而衰了呢?
什么逻辑,只能说明日本发展得比中国快,确切地说是西方发展的比中国快,和明清有什么关系?按这个逻辑,清朝还保有蒙古,民国红朝,蒙古都丢了,岂不是远不如清朝?什么民间思潮,人云亦云,一个王阳明,说“吾心是宇宙,宇宙是吾心”,就成思想解放了?一本金瓶梅,几张春宫画,就是人性解放?蒙谁呢你?清朝思想家文学家一大堆,你怎么避而不谈?
比不上万历,说梦话呢?大清就是万历朝兴起来的,知道不?万历年间的萨尔浒之战,决定了清朝的崛起,怎么不见万历朝廷有什么强硬措施呢?烂摊子一个有什么大气好吹。清朝没有言官,这话我还是第一次听见,你去给论证一下,写得好我包你发《历史研究》
说明朝世界一流,看哪个方面,如果说经济,清朝鸦片战争前gdp还全世界第一呢,超过欧美所有工业国家。清朝并不逊色。如果说军事,实在没什么牛好吹。全盛时期就被蒙古打得落花流水,自己的皇帝都给俘虏了,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人海战术。所以这个类比是很荒谬的。清朝的衰落是列强军事侵略的直接后果,不是自己经济衰落的。清朝还衰落了七八十年,但是明朝遭到入侵之后,很快就灭亡了,连“衰落”的过程都很短暂。当然不能比。
我平心静气跟你说,这帮人里你最差,头脑没有,表达能力也不行,缺乏基本的历史知识,说话不知所云。我和你讨论完全是出于怜悯的心情,你应该感谢我。蒙古丢了,是老毛子整的,和蒙古自己没关系。你要追溯到清朝,我还说清朝的积弱是明朝的制度导致的呢,一笔烂账。不是么,要不是明朝无能,没有灭掉北元(元朝退出中原后仍然控制北方草原),蒙古草原可以早三百年纳入中原体系,怎么还会有蒙古问题。哦,对了,台湾也是朱元璋给丢的。清朝思想家你知道个屁,颜元知道不?戴震知道不?阮元知道不?汉学知道不?朴学知道不?红楼梦你总知道吧?好好补课去。
我并没有主张冯玉祥下过什么军令啊,你不是言之凿凿地主张屠城是清朝下给李成栋的军令,自然是你举证喽。你以为靠一个类比就能把问题含糊过去么?
既然日本变了,处在同样的历史条件下,满清为何没有与时俱进呢?这个问题你可以问一问全亚洲所有的国家,除了日本以外,特别是朝鲜,不是说保留你们大明的文化精华么,怎么就不与时俱进呢?
《明史》谁主持编的?蠢材,和明史毫无关系。研究明清两朝,有大量的实录,笔记,野史可以依赖。那种认为清朝通过修明史篡改历史是很愚昧的看法。朱元璋搞文字狱,明史中就一个字都没有,是通过其他史料证实的。清朝篡改过哪些历史?比如说明史,哪些地方篡改了,怎么污蔑明朝皇帝了,有没有原始史料可以对照?信口开河可不行。
说朝鲜,朝鲜以大明正统自居,保留明朝衣冠,结果沦为日本殖民
地。这就说明了,依赖明朝的制度,同样不可能应对现代化的挑战。所以不要拿什么清朝耽误中国之类的谬论说事了。耽误中国的不是满人,是汉人自己的文化和制度。
明朝的时候,日本入侵朝鲜,明朝把日本赶走了,没两年,后金入侵朝鲜,明朝没法子了,朝鲜乖乖投降.这已经足以证明清朝高于日本了。当然这种推理只是概念游戏,和你的推理同样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忽略了各方的剧烈变动。
自隋以降,文字狱之风渐盛。至明朝洪武年间,是文字狱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明太祖朱元璋在统一天下,皇位坐稳后,便屡兴文字狱,自洪武十七年始至洪武二十九年止,历时13年之久,欲究其兴文字狱的原由,窃以为应从明太祖主观世界和当时客观历史背景两方面来探析。
从客观上来看,明朝建国初,中小地主出身的文人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其一是对新建明朝持依靠态度,主观上比较合作,愿意为明朝出力,有官便作的文人;其二则是对明朝国民自卫队——红巾军有刻骨仇恨,于是在态度上体现出与政府(朝庭)不合作和对抗;还有一类介于这两者之间,既不依靠也不仇恨,是属于“必定很快地分化,或者向左跑到革命派,或者向右跑到反革命派” 注①,这理论对于新建的明王朝应该也是适用的。朱元璋当时也应该是对其进行了认真详细地分析,因为“谁是我们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注②。于是乎,他走出了第一步,由为了巩固政权被迫没有办法杀文化人的施政措施。使用各种特殊法律、监狱、死刑甚至于满门抄斩、灭门九族等强硬手段,来逼这些不合作者出来为做公务员,毕竟还是有相当部分“又臭又硬”的文化人,“便死”亦不做公务员的大有人在,于是,太祖只好屠戮;还是不做,“便九族”也不做,于是太祖只好再屠戮。由是循环,以至于对立形势愈发显著。这从客观上使得朱元璋对文人异常警惕,于是便愈加留意文人们的奏折与文章,所以因文字获祸的人也便逐渐多了起来。
从朱元璋主观方面探析,朱元璋是平民出身的皇帝,在那个讲出身、讲正统、讲龙种的年代,他深以自己出身不合正统为耻辱,深以当过乞丐、和尚和土匪(贼军)为耻辱,在他内心深处,这是一个不能触及的心灵伤痛和自卑情结,朱对与自己出身完全不同的士大夫们既工作上依靠、心理上羡慕,但内心又想压制他们来寻求心理上的平衡;加之朱生性猜疑,亘古少有。凡此种种,使得他冷酷、嗜杀,有虐待狂倾向。而贵为"天子",又使得这种屠杀和伤害达到了超级女生“想唱就唱”般的"随心所欲"。有史书之述为佐证:“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帝(朱元璋)览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薙髮也;则字,音近贼也’。遂斩之”。朱杀徐的理由自述得很清楚,生与僧同音,光就是秃头,则同贼音,讽刺我老朱当过和尚,剃过光头,还当过土匪,罪该当诛,于是乎,拖出去,一刀把脑袋砍掉了,真是谈笑间,文人首级殒落。
朱元璋幼时没读过多少书,这确是事实;但他虚心好学,好结交文士也是事实。及长,以自修和面授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学了不少知识,读了很多的书,极大地提高了自己的文化修养,以现情度之,亦能与在职研究生学历的人水平相当,因此在研究分析人家的文章时也颇有一套,比之如今的国语教师,可以说是自成风格。史书言其“深文纳周”,常常能从别人文章的细微处得些许收获,微言大义。从《皇明记略》中就可以看到明太祖在治学训诂方面的功绩。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替海门卫官作《谢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作《长寿表》中有“垂子孙而作则”;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作《贺冬表》中有“仪则天下”;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作《正旦贺表》中有“建中作则”;澧州学正孟清作《贺冬表》中有“圣德作则”,“则”与“贼”同,被朱元璋视为骂太祖起兵当过贼,斩。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作《谢赐马表》中有“遥瞻帝扉”,“帝扉”被视为“帝非”,立斩。祥符县教谕贾翥作《正旦贺表》中有“取法象魏”,“取法”同“取发”,太祖以为其讽刺当过和尚的那一段经历,斩之。台州训导林云作《谢东宫赐宴笺》中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太祖分析出“法坤”与“发髡”同,“藻饰”与“早失”同,斩。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作《贺立太孙表》中有“天下有道”,太祖经过泛读就得出“道”与“盗”同,立斩吴。状元张信训导王子,引用杜甫诗“舍下荀穿壁”出题,太祖精读中发现实为讥讽大明天朝,张被腰斩,从腰部砍断,施刑难度大于斩首。
不但大臣因文字横遭不测,就连藩国朝鲜也不能逃脱,《国初事迹》记载有:朝鲜国王李成桂朝贡大明王朝时所进表笺,朱元璋查悉有犯上字样,当即下令将进贡物品全部退回,责令检讨,并责成朝鲜方面交出撰写此文的郑总,对其问责。朝鲜朝野震惊,深为恐惧,旋将郑总引渡至南京,太祖亲自签发判决书,发配郑至云南劳改,仍然令辽东都司不得为高丽人签证,禁止高丽人入境,还搞了经济制裁,不许商客贸易。
如果文字狱仅限于奏章也罢,朱元璋一次微服私访,深入基层,在一庙墙上看到题布袋佛的诗,诗云:大千世界活茫茫,收拾都将一袋藏。毕竟有收还有散,放宽些子也无妨。朱元璋先是泛读,复精读,诗里问题多多,这可犯了太祖之大忌也么歌。朱元璋气不打一处来,把这个寺庙的和尚诛了个精光。朱元璋本来虔信佛教,对印度高僧释来复最是敬重的,后来僧来复回国,行前作《谢恩诗》一首表示对朱的感谢,有“殊域及自惭,自惭无德颂陶唐”句,“帝曰:‘汝用殊字,是谓我歹朱也;又言无德颂陶唐,是谓我无德,虽欲以陶唐颂我而不能也。’遂斩之”。这个和尚到死可能也没想到本是歌功颂德的诗,怎么到了朱元璋那里,就成了反诗,迷迷糊糊中就交了户口本。
洪武年间之所以在文字狱政策方面严酷到这一步,其实与朱元璋手下的文武大臣相互倾轧、争功邀宠有很大关系,马上得天下,马下治天下,武将与文官们之间就有矛盾了,于是武将们就想出了一个新主意,集体上访至朱元璋那儿告文官们的御状。朱元璋这人其实挺精明的,一看那班一起打仗的战友来了,就知道是反映文官之事来了,他就说:世乱用武,世治宜文,马上可以得天下,但治天下之事却是非用文人们不可的。武将一代表就上前说道:“陛下您说得很对,不过文人们是不能深信的,否则你被他们卖了还在帮他们点钱呀,例如张九四(元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后来成为朱元璋统一天下的敌手之一)一生就对这些文人好,给他们不错的待遇,三天两天的请他们大吃大喝,做了王爷后,要起个书(官)名,这些个文人们就给他起个士诚。”朱元璋一听,就说:“这名字好啊!很儒雅的嘛”。这个武将代表又走上前说:“不是这么回事,老张是上大当了的,《孟子》上有‘士,诚小人也’这一句吧?但也可以读作为‘士诚,小人也’(古时候文章是没有句读的,是由读书人来破句的)。骂老张是小人,他哪里想到这点呢?让人叫了一辈子的小人,到死都未曾明白,真是很可怜啊(作同情状,挤出两滴眼泪)!”朱元璋听了武将们的这次集体告状后,就去查《孟子》一书,果然是这样的。于是,对文人们开始留心起来,在阅读文章时力求认真仔细,务必在文章中找点弦外之音,查出点反对和讥讽朱元璋及他的大明王朝的意思来,立斩撰写者,以儆效尤。这里面既有他本人对文人及文字的恐惧成分,也有其加强中央集权、巩固朱家天下的万分在里面了。
文字狱对文化的禁铟和****的禁铟是不言自明的,只要稍明事理的人就能懂得,然而,正是这些浅显的道理却是最为知易行难。读明史每及洪武文字狱之史时,我脑海里就没由来地泛起小杜《阿房宫赋》中句子来:“前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及此,黄钟大吕,犹然在耳。
看了那篇文章,问题很多,不可据以为实.个别的例子或者有讹误,单凭此不能够否定整体的文字狱。一个主要的说法是文字狱记载从洪武十七年以后才出现,没有理由。但是问题仅仅依赖于朱元璋自己的心态,这些诛心之论都是没有效力的。乾隆前二十年几乎没有文字狱,所有的文字狱都集中在乾隆二十到五十年之间,这又是为什么?朱元璋删改《孟子>,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统治者的暴虐心态。明朝没文字狱,李执,何心隐是怎么死的,被清朝杀的?说是异端,抓到监狱里,自己死了.具体不记得,有什么问题,不是文字狱?你清楚胡中藻还是戴名世案?
何心隐(1517~1579)
中国明代思想家。原 名梁汝元,字柱乾,号夫山。江西吉安永丰人。早年放弃科举,致力社会改革,曾被捕入狱。因参与弹劾严嵩,事泄后改名换姓,逃到南方。后在湖北孝感讲学,因反对当权者再遭通缉。万历七年(1579)被捕,死于湖北武昌狱中。他认为人为天地之心,心是太极,性即是欲。反对“无欲”,主张“寡欲”,与百姓同欲。他猛烈抨击封建专制主义,提出“无父无君非弑父弑君”的观点,五伦中,他最重朋友,其思想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某些特点。著作多散佚,今有中华书局版《何心隐集》。
李 贽
... 李贽 李贽(1527-1602年),字宏甫,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人, 明末杰 出思想家和进步史学家。 李贽出生在一个回教徒的市民家族。原籍河南,姓林,元朝以后迁来福建。三 世祖因反对封建礼教,得罪林姓御史,被扣上“谋反”罪名,为避祸改姓李。李贽 幼年丧母,随父读书,学业进步迅速。自幼倔强,善于独立思考,不信回教,不受 儒学传统观念束缚。12岁开始作文,反对孔子把种田人看成“小人”。26岁中举人 。30岁至45岁为官,先后任河南辉 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北京国子监博士、 北京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和郎中,最后出任云南姚安知府。 20多年宦海生涯,他耳闻目睹官场的种种黑暗,以及民反兵变、倭寇骚扰我东 南沿海等现实,深感明王朝内部的腐朽没落。他与那些昏官迂儒和假道学格格不入 。54岁那年,毅然辞官,寄居湖北黄安(今红安县),同大官僚耿定向的二弟耿定 理探计学问。耿定理死后,耿定向屡次来信指责李贽“超脱”,两人遂由思想上, 政治上的分歧发展为公开的激烈论战。李贽只好移居黄安邻县的座城经摩庵,过着 半僧半俗的“流寓”生活后来他干脆把妻女送回原籍,自己则在座城龙湖芝佛院落 发,同友人周友山等知已在青灯古佛下讲学论道。他的《焚书》就是这时在座城刻 行的。书中收入了几封与耿定向论战的书信。耿定向得知,一口咬定是李贽对他的 “诽谤”,并以此为借口,批示其门徒对李扫亢进行围攻、迫害。李贽被逼无奈, 只得离开龙湖,长期出游四方。 在邪恶的势力面前,李贽毫不畏惧,始终坚信正义在自己一边。在极其艰难的 条件下,李贽的另一部重要著作《藏书》在南京刻行。翌年,李贽从南京回到龙湖 ,原打算终老在此,岂料耿定向余党及原是李贽友人的梅国桢竟然伙同地方官吏, 暗中造出“僧尼宣淫”的谎言,对李贽进行无耻的诽谤,掀起“逐游僧、毁淫寺” 的恶浪。地方官吏以“维护风化”为名,指使歹徒烧毁龙湖芝佛院,并下令搜捕李 贽。在严酷的现实面前,李贽避入河南商城中。这时正值敢于直言极谏的好友马经 伦被贬后来访。李贽后来便寄寓在马家,继续从事《续藏书》的著述。 万历三十年(1602年),大官僚沈一贯指使张问达弹劾李贽“惑乱人心”,“ 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以孔子这是非为不足据,狂诞悖戾,未易枚举”。明神宗以 “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为罪,逮捕李贽,焚毁其著作。李贽入狱后,据说明迁要 押解他回原籍福建,他感慨地说:“我年七十有六,死耳,何以归为?”于是愤然 自刎。 李贽的进步思想,首先表现在反对封建统治者把孔子的思想说成是万古不变的 永恒趔李贽认为,千百年来“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耳”。这就是 说,人们对是非的评论,本来没有固定的标准,对人的评论,也没有固定的结论, 是非如同岁朋一样,日夜不停地发展变化,而衡量的标准也应该了随着社会前进而 发展变化。李贽还对宋朝以来理学家吹捧孔子“天不生促尼,万古如长夜”,的宣 传进行驳斥。他说:“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苦必 得取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他还嘲讽“千古一词”、“ 千年一律”的尊孔思想,无异于“前犬吠形,亦随而吠之”的随声附和之犬。李贽 针对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提出了“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 衣吃饭,无伦物矣”的进步思想。李贽尊孔言论和理学的批判,是对封建卫道者们 的有力鞭挞。 除此之外,李贽还同情下层人民的疾苦。他曾说“市井小夫,身履是事,口便 说是事,作生产者但说生产,力田者便说力田。凿凿有味,真有德之言”。他公开 为商人辩护,说:“商贾亦何可鄙之有?”主张各从所好,各骋所长,发挥各种各 样的人的个性和特长。李贽这些进步的主张,在客观上反映了当时新兴市民阶层自 由发展的愿望和要求。在封建统治思想占绝对优势的时代,李贽的思想无疑像一把 利剑刺中封建思想的痛处。这就是封建统治阶级力置李贽于死地的根本原
看到没有,铁板钉钉的文字狱
那么先进的明朝军队,是怎么输给清朝的?是怎么被流寇打垮的?还****萌芽,民为重君为轻岂不更早?黄宗羲那只是一种无政府主义.再说,怎么算资本主义国家?雅典早就****了,还不一样奴隶社会.看看中国的地形,资本主义想发展,有可能嘛?基本的交通条件就不具备,任何一样特产,不管在本地如何低廉,几百里路走下来就成了奢侈品了.你想大规模集中生产,但没有铁路的时代就是行不通的.你想发展科学,你看看中国几千年来,流传下来几本科学著作?有没有皇家科学院?搞自然科学的都是工匠,只有写八股文才能有地位有尊严.张衡还能捣鼓出个地动仪,再后来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官?
1.明太祖是明太祖,不能代表整个明朝.拿明太祖的爱民来说明整个明朝都爱民是不合适的.
2.不理朝政就是不理朝政,明朝内阁只是议论机构,不是决策机构.如果皇帝不高兴了,不定那天就会打屁股.
大骂嘉靖是怎么回事,希望你看看海瑞是怎么写的.
3.太监误国不是根本原因,任何擅权的太监都是有才华的,只是这个才华不是治国才华而多是治权的才华. 不是太监误国,就是奸臣误国,或者内宫误国,其实都是皇帝误国.
4.勤勉可以部分弥补个人能力的不足,但也有限.不是你和黄光峪一样勤快,你就可以和他一样富有了.
明朝亡国,关键在于内乱.
5.****萌芽孟子就提出过了,君为轻啊.尧舜也实践过了,但是要想真正****,你得拿出个实用的帝制取代方案来.否则,也只是个无政府主义者.
这帮人真是搞笑得很,要玩悲情,就说明朝如何如何被清朝侵略灭亡的,清朝搞了多少多少次屠杀。要玩豪迈,就说明朝灭亡和清朝没关系,都是内战惹的祸,清朝差的很。反正不涉及具体史实,怎么说都行。
弘光,隆武,永历三个皇帝都被大清俘杀,不是清朝灭了明朝,还是明朝灭了清朝?李自成确确实实是被大清灭的.
1.在冷兵器时代攻城战攻方以城破之后允许士兵抢劫作为激励手段是很常见的,结合明朝末年军队普遍存在“杀良民冒功”的事实,以及何腾蛟在湖南时说出“官军扰民,常事耳,民不以为苦”的话就可以看出当时的军队纪律有多差。天平天国战争中同样为汉人军队的湘军、淮军在攻破天平天国的城池时不也一样杀人抢劫吗?
扬州、嘉庆这些地方确实存在屠杀,但是这和什么种族灭绝没有任何关系。要说种族灭绝,明朝政府、清朝政府对付南方的苗人才真是种族灭绝。
2.清朝没有吴三桂就进不了关是完全错误的认识,清朝军队并不是因为吴三桂的请求才出兵的,而是本来就准备经蒙古入关与李自成交战。只是走到路上遇到了吴三桂的军队而已。以李自成在北京的倒行逆施,以及后来其亲自率军攻打山海关,根本不在北京。要是那时北京突然出现清兵,估计李自成完蛋的更快。
3.中国史书确实在屠杀人数上存在夸大,大家相信曹操在徐州杀人杀的“水为之不流”吗?更别说史书上对农民起义军从来没什么好话(造反成功的除外),看看史书上的黄巢,大家觉得这么暴戾的人可能把唐朝打的灰头土脸吗?说张自忠在四川杀了6万万人的确是夸张,但是不能因此否认其在四川大清洗的事实。
4.明末清初确实存在人口大规模减少的事实,不过这个和历史上其他通过武力改朝换代没什么不同。再说明朝崇祯年间河南、陕西大旱、明朝政府军与农民军交战这些不死人吗?
5.希望大家思考两个问题:为什么对皇权有制约的文官集团在面对代替皇帝使用皇权的宦官时束手就擒?能因为亿万富翁把财产交给财务顾问管理就说财务顾问也拥有一部分财产的所有权?
两国交兵又不是体育比赛,趁人之危又如何?所谓智取,正是如此。有本事把自己国家建设好了,不要给人可趁之机呀。明朝自己搞得国内天怒人怨,在内战中垮台了,被清朝取代。过几百年还有人写文章说它如何如何先进,如何如何****,不是笑话是什么?
和你这种人根本讲不清楚道理,什么叫种族灭绝你懂不懂?有计划,有手段地要把一个民族或种族彻底消灭才叫种族灭绝,比如东汉于羌族,纳粹于犹太人.战争中屠城和种族灭绝有什么关系?脑子清醒点好不好?
看圣教入川记或者蜀碧,史料不胜枚举,不是你可以瞎说的.你的诡辩手法就是先把对方的论点极端化,说屠杀就是把四川的人都杀光,由于四川人显然没有都被杀光,然后就说张献忠屠杀不存在。真是可笑。
1.什么叫很过分,这个不是事实吗?你知道明朝末年军队纪律有多差吗?或者你再看看江南四镇的军容军纪我想你自己会得出一个答案。天平天国时期同样汉人军队湘军攻破南京后,南京几乎没活人了(详见《曾国藩传》)难道你认为汉人曾国藩在对汉族进行种族屠杀?. 2.在张献忠死后,孙可望等大西军残部退到云南,养精蓄锐了一段时间,之后与南明参与政权联合。也就是说后来在四川发生的战斗,大西军的部队是从云南开过去的(详见南明史) 如果不能理性看待历史问题,那就落入“我们好,他们坏”的皇汉史观了。
战乱中人口减少当然有多方面的原因,都说成是清朝杀的纯粹是弱智的表现。某地发生灾荒,和平时期尚可以加以控制救济,战乱时期根本没人管,灾民不是饿死就是去当土匪强盗,去杀别人。大规模人口减少往往由此而来,这是常识。
要杀光并不是已经杀光,一个是意图,一个是效果,效果没有达到,不代表没有这个意图,谈的是意图问题,说清朝想把汉人杀光,是很可笑的,清兵南下,依靠的主力部队就是汉军,靠这些人去对汉人进行种族灭绝,你真有想象力。原来明末的腐败,陕西,河南的灾荒,李自成张献忠的杀人如麻,郑芝龙郑成功在闽浙的劫掠,都是满清屠杀导致的,真是高论啊。很不幸地告诉你,日本人在中国的屠杀本来就不能被称为种族灭绝.
中国传统史书上对农民军都没有什么好评价,而且你质疑也有道理,但是不能说清朝人编撰的就不对,照你的说法那朝的历史不是后来一个朝代编撰的呢?至于扬州,我想没有人否认,但是如果按你的说法推论,现在关于扬州十日最权威的是扬州十日记,我记得最早出现在乾隆中叶。请问事情都过了100多年了,你凭什么说扬州十日记不是杜撰的?不是为了摸黑清朝写的?还有湘军攻破南京,实际上也是屠了南京城,按照你的说法那岂不是汉人曾国藩在对汉族进行种族灭绝?至于明末清初大规模人口减少归咎于清朝绝对是谬论,天灾、瘟疫、战争都是导致人口大规模减少的原因。难道李自成火烧中都凤阳也是满清唆使的?难道洪亨九主张杀尽农民起义军也是满清唆使的?
狂热民族主义兴起后,现在一般的思潮是把清朝说得很坏,明朝说得很好,这就是所谓“客观的看”?这篇文章吹捧明朝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说明朝有君主立宪,是站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看么?开元盛世一大半是吹出来的。就算是真的,中华民族三千年文明史,就二十多年的盛世,未免也搞笑了点。
文字狱有什么遗祸?一大半是革命党的宣传。说清朝没有思想是笑话。从历史上来看,盛世大都思想平庸,乱世往往思想蓬勃。试问,开元盛世又有什么思想传下来?明朝永乐宣德又有什么思想可言?倒是晚明晚清,思想发展得很快。说思想发展的程度,我举出晚清来你肯定不服,但晚明思想的发展不是也有外来传教士的成分?比较一下清朝前期200年和明朝前期200年,其实差不多。
当然指的是在东方专制制度下,道理很简单,乱世政权林立,彼此之间制衡,对于知识分子的控制就薄弱。美国本身分权,不需要这个。至于非洲,你怎么知道人家没有思想?就拿明清两朝来说,都是前半段思想平庸,中后期以后思想才蓬勃发展,因为中央权力削弱。有人说清朝文字狱牵制思想,那请问,明朝从洪武到弘治,一个半世纪,据说没有文字狱,怎么就没出个把大思想家呢?从正德到万历,也不过出了王阳明一派而已。所谓明末三大家,都是在明朝灭亡后才出来的,都是乱世中成长起来的。
明朝娃娃皇帝很少。什么叫发挥二百年的成就,存在二百年就是成就?照这个逻辑,东汉都是娃娃皇帝,也存在了二百年;唐朝大多数是昏君,也存在了三百年,都是内阁制度了?
往事历历在目的威力恐怕不是现在的我们所能理解的,明朝的文官政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伴随着党争的,可以说党争也是明朝灭亡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而洪亨九之所以在松锦大战失败被俘,和崇祯皇帝听信文官教唆,催促洪亨九速战速决有非常之大的关系。 而清朝统治者不是白痴,难道看不到吗?而且明朝皇权实际上是比以往所有朝代都要大,只是皇帝自身问题导致对文官集团异样的优容。 清朝统治者有鉴于此,所以实行削减一部分文官集团的权利,加强皇帝自身的素质的培养,强调大权不旁落。在我看来这是很正常的。 宋太祖因为五代军人乱政的教训采取守内虚外,内重外轻的政策谁能说他是错的? 明朝的文官制度到底好不好恐怕大家答案不相同,但是至少在清朝的统治者看来明朝的文官制度缺点太多了,坏处太大了。如果一件事坏处马上就显示出来,好处就要很久才看的到(而且还不确定),你会做这件事吗?
屠杀南京的是曾国荃的部队,不是我们曾文正公,曾国荃私吞了无数太平天国的金银珠宝,还不肯交公呢.
明朝那么好,李自成反个什么劲啊?最后李自成把崇祯都逼的上吊了。明军那么有战斗力,怎么几个农民就把北京给搞下来了,明军都干什么去了?明军主力都在关外,崇祯末年打算把吴三桂调进关内平定叛乱,结果被大臣阻拦。不然恐怕清兵入关还要早。
仅仅就是因为清朝统治者非汉人就说清朝入关是种族灭绝,那么这就是典型的皇汉史观了。 照你的说法,历朝武力推翻前朝的有不屠杀的吗?为什么独独清朝入关要火力全开? 朱元璋没屠杀吗?张士诚是蒙古人吗?为什么因为苏州抵抗激烈,他就刻意对该地区克以重税?终明一朝,苏州地区税是最重的。清朝平定黄河以北有屠杀吗?你从什么地方看到的资料?我还真不知道。
一看到明朝也有“内阁”,立马就君主立宪,****共和地遐想起来了.其实道理很简单,皇帝懒得管事,让大臣管,历史上屡见不鲜。该收回来的时候自然会收回来,要不然就是大臣篡位。如果明朝都是文官政府说了算,太监怎么可能一再干政?太监最后被灭掉也是靠皇帝英明神武,不是靠文官自己。
中国历史在我看来是有规律的,这个规律就是公权利不断集中的过程。对比汉朝和唐朝可以看汉朝地方政府比唐朝的地方政府更有权利,而拿唐朝对比宋朝,就可以发现唐朝地方政府比宋朝更有权利。
而拿宋朝的皇权对比明朝皇权,无疑明朝的皇权比宋朝更大。 也就是权利从地方集中到中央,又从中央集中到皇帝个人手中。这是一个有一定规律的过程。 清朝皇权当然比明朝皇权更重,因为清朝同样没有违背这个规律。也许我刚才说的不太妥当,应该写为:明朝皇权超过他之前的所有王朝。从这个规律上讲,清朝完全没有开什么倒车,而是顺着历史潮流在运动。说明朝皇权重过之前所有王朝可以从宦官这一现象看出来,汉朝、唐朝的宦官也专权,但是汉朝有门阀,唐朝有藩镇,宦官们即使掌握了皇权也不能随心所欲,并且他们都是牢牢抓住枪杆子的,东汉外戚大将军窦武被满门抄斩,唐朝的甘露寺之变都说明拥有枪杆子的宦官不是那么好除的。 可是明朝宦官似乎处处与之前的宦官不同,基本上他们在面对皇帝的诛杀时没有任何反抗能力,但是另一方面他们一旦代替皇帝本人使用皇权,明朝骄傲的文官集团就只能束手就擒,这说明什么?说明明朝宦官只要掌握了皇权就足够号令天下了。 明朝三大宦官 王振(明朝初期) 刘瑾(中期) 魏忠贤(晚期)贯穿了明朝整个历史。这绝对不是什么个别现象,这说明明朝皇权从来没有被削弱过。 在皇权如此强大,意识形态又是讲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东方可能产生君主立宪制度吗? 要说中国历史上有王朝的政治结构类似西方,那么也绝对不是明朝,而是东晋和宋朝。
就算没君主立宪,不是也开明专制了?资本主义什么的也出来了?科技发达,军事进步,还有人说远远超过文艺复兴什么的。这么多成就怎么一点用都没用呢?该亡照样亡了。唐朝,汉朝,根本没有那么多东西,怎么享国的时间还长呢?
明朝皇帝因为从小受到的教育,使他有“与士大夫共治理天下“的观点,所以尽管皇帝经常受到文官集团的劝戒,皇帝为了治理好天下,也就是说为了管理好他自己的财产,皇帝会曲己从人。而且文官集团对皇帝的规劝处处占“礼”,使得皇帝虽然不满意,但是也不得不听。比如嘉靖皇帝的“大礼案”,尽管从人性上讲嘉靖是对的,但是从“礼”出发,嘉靖是错的。而嘉靖本人也无法从他的知识体系里找出反驳“礼”的论据。因为他从小受的教育就是要维护“礼”。但是宦官就完全不受“礼”的束缚,他们是真正单纯使用皇权,他们造成的危害或者说他们的权势只和皇权的大小有直接关系。比如东晋皇权衰弱,就没有产生一个专权的宦官;宋朝也是同样的道理。而明朝由于皇权空前强大,所以明朝宦官专权问题也是非常严重的,明朝宦官权势之大绝对是空前绝后的。在推崇孔孟儒学的中国,也只有明朝才出现了推倒孔庙给宦官建生祠的乌龙事。那位太监就是九千岁魏忠贤,那时离明朝灭亡只有20年左右的时间。
中国古代对人类科技发展做出了很多重要贡献,但是近代科学却没有在中国萌芽。这个问题在科技史研究中被称为“李约瑟难题 ”。1953年爱因斯坦在致斯威泽的信中,曾经给出过一个答案:“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的:希腊哲学家(在欧几里得几 何学中)发明了形式逻辑体系,以及(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我看来,人们不必对中国圣贤没能做出这些进步感到惊讶。这些发现竟然被做出来了才是令人惊讶的。”
西欧中世纪的资本主义萌芽,实为其社会所孕育着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各式完整基因在内的有机胚胎,主要以西欧中世纪城市为载体。或者说,西欧中世纪城市在建立、发展过程中,由于其内在素质和传统文化诸关系,逐步培育出这一有着细胞系统构造的胚芽,且在有关历史条件下茁壮成长。而中国古代乃至明清时期的城镇基本不存在西欧中世纪城市的相关基因,那种主要将当时的手工作坊或手工工场雇佣劳动的数量和规模状况作为萌芽单一标志的研究方法,其萌芽认定概念本身就是极为片面的,所以问题讨论了数十年,有关论著可谓汗牛充栋,非但得不出什么经得起检验的科学结论,结果却是长期争论不休,进行着捕风捉影的文字游戏。本文将萌芽认定为是一个以城市为核心的组织齐备而发育全面的社会系统构造,把中世纪城市整体发展的主要特点作为一个结构体系来进行中西比较论证、我们会看到中国古代社会直至明清时期的城镇基本不可能孕育出这样的胚芽,因此所谓明清资本主义萌芽实在是一个不存在的伪问题。
一、自由城市与雇佣劳动者
西方中世纪所谓自由城市,它首先意味着其居民是自由人。许多城市在斗争中获得的特权证书明确给予市民以人身自由,而取消作为农奴的一系列束缚。“确实在原则上,依照每一个都市团体的原来的法律,所有市镇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权利。这是一个能繁殖的胚芽,……市民中没有一个人被允许有特殊权利。其次,市民、工匠或商人均享有人身自由。日耳曼的谚语说:‘城市的空气使得一个人自由。’”①尽管它只是一个法律原则,事实上的不乎等还远没有解决,然而这一法律原则却成为城市日后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石。
其中下层民众(主要是雇佣劳动者)具体的社会地位如何呢?“在工人即所谓帮工与行东之间,除了由于在财产或地位方面的小小的并且常常是暂时的不平等所造成的差别以外,再无其他的差别,两者都受过相同的职业训练。工人在与他的行东的女儿结婚的那一天,以及在他聚集了自行开业所必须的小量资本的任何时候,他就可以成为行东。帮工可以自由地从事工作;他仅仅受一个具有一定期限的契约的约束。”②就是学徒,也有一定的人身自由的法律地位。十三世纪的《巴黎羊毛织工行会章程》规定:“如果学徒由于匠师的过失而离开其匠师,他自己或他的朋友应到织工行会会长面前,说明这件事的情由;会长在两周之内应召唤学徒的匠师,对他训戒说,对于学徒他应该供应适当膳食,像对上等人的儿子一样,并应给予衣屣.倘使他不遵照办理,学徒可以另找匠师。”③
同时,西欧许多城市还形成了一种习惯法,即一个农奴如逃来城市住满一年零一天,期间其领主并没有提出异议,即取得自由身份。过去的主人再也不能迫使他返回。如英王享利二世给予林肯城之特许状中写明:“任何人在林肯城之居留期已达一年零一日,且已照章纳税,任何具有申请权之人亦未提出要求,而此人能按照本城之法律与习惯证明此具有声请权之人在此期间确在英格兰国境以内,但并未提出不利于彼之异议,则予亦将准许彼等与过去尸样,继续以市民身份居住于予之林肯城中。”④
这样,西欧中世纪城市中不管是市长、法官、贵族、教士或作坊主、商人,还是受雇佣的帮工、学徒,乃至从农村逃来而住满期限的农奴,尽管财产方面存在差别甚至是鲜明的贫富对比,然而在法律身份上应都是平等的自由人。市民已初步取得选举市政官员及法律诸方面的有关保障,不负担沉重的封建苛税劳役、不发生与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城市基本上是自由的庇护所,……因此,他拥有从公民而来的一切权利。他可以自由结婚,并让他的儿女自由结婚,他可以随便迁出,随意往来,可以自由支配他的财产,如同自由支配他的人身一样,可以取得、占有、让渡、交换、出卖、馈赠和遗传他的动产和不动产,而不受领主的管制。他的土地可以转让,可以租出和抵押,可以典当,一句话,容易变成现钱,以便促进商业的一切活动。”⑤
而中国古代城市中的中下层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自秦、汉以来,一直受到专制政府的压抑而相当低下,尤其是雇佣劳动者的地位更为卑贱。唐宋时期,雇佣常常与劳役、奴仆混为一谈,甚至与被典当、鬻卖的人口相提并论,如“差雇”、“雇鬻”、“雇买”、“典雇女奴”、“典当雇工”之类,史不绝书。明清时期的“雇工人”在法律上决不是平等 的自由人,“雇工人”称雇主为“家长”,双方是“主仆名分”。明清法律条文中,“雇工人”地位虽略高于奴婢,但要低于凡人,在犯罪量刑时,等级定在奴婢与凡人之间;而在实际生活中,则近于奴婢。其区别仅在于:“雇与奴虽同隶役,实有久暂之殊。”“雇工人者,雇请役使之人,非奴婢之终身从役者。”然而两者“盖亦贱隶之徒耳”。⑥即受雇期间雇工人与奴仆被同样役使,雇佣期满离开雇主方为平民。
雇工人在被雇期间,必须遵守雇主的家法,如受虐待也没有告发的权利,甚至雇主几乎可以任意处罚雇工人。《大明律》卷20、21规定:“若家长及家长之期亲若外祖父母殴雇工人,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三等;因而致死者,杖一百,徒三年;故杀者,纹。”“若违犯教令而依法决罚。邂逅致死及过失杀者,各勿论。”“若雇工人骂家长者,杖八十,徒二年。”可见,雇工人稍有过失,或雇主略有不满,即可棍棒相加,甚至被官府法律处以刑罚,其中已没有什么生命保障,更何谈人身自由。周良霄先生经详尽考证后指出:“明律雇工人这一法律概念,其适用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它包括了城乡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中的雇佣劳动者。……这种佣雇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是毫不相干的。”⑦
当时的社会观念认为,雇佣双方绝非劳动力买卖的平等关系,而是雇工人无以为生,来受主人家的豢养。如北宋仁宗时,“上封者言:比诏:淮南民饥,有以男女雇人者,官为赎还之。今民间不敢雇佣人,而贫者或无以自处,望听其便。从之。”⑧宋代对社会上的雇工已普遍歧视,而元代驱奴盛行,进一步扩展了雇佣奴婢的队伍。当时,“南北风俗不同,北方以买来者谓之驱口,南方以受雇者即为奴婢。”⑨明、清社会“雇工人”其低于凡人的法制状况,便是这一传统之继续。直到万历十六年(1588年),朝廷才补充规定:“有受值微少,工作只计月日者,以凡人论。”⑩也即一些短工不在佣奴(雇工人)之列.一般认为,明朝后期自由佣工之情况在社会上已为数不少,然而不要忘记,有关“雇工人”之法律规定并没改变。总之,“在商业上,到明代还主要是使用奴仆。手工业的雇工,则多属师徒关系,也有身份限制,并多属辅助劳动者,业主掌握主要技术劳动。”⑾
《大清律》对“雇工人”身份所订条款,基本沿袭(大明律)及有关新题例,在某些方面甚至比万历年间的题例有所倒退。如乾隆年间改订的律文谓:“凡官民之家,除典当家人、隶身长随及立有文契年限之雇工,仍照例定拟外,其余雇工虽无文契而议有年限,或不立年限而有主仆名分者,如受雇在一年以内,或有寻常干犯,照良贱加等律再加一等治罪。若受雇在一年以上者,即以雇工人定拟。其犯奸杀、诬告等项重情,即一年以内,亦照雇工人治罪。若止是农民雇请亲族耕作、店铺小郎以及随时短雇,并非服役之人,应同凡论。”⑿总之,“清代法律所定的‘雇工人’包括‘长随’、‘典当雇工’、‘一切打杂服役人等’(如车夫、厨役、水火夫、轿夫、店铺小郎),一般‘素有主仆名分’的雇工等各种佣工。清代‘雇工人’的法定地位与白契购买的可以赎身的家奴相仿。‘雇工人’犯案定罪亦在世袭家奴与凡人之间,有时亦与旗地上的庄奴同判,总体上仍属贱役阶层。”⒀
其次,对所有的手工业匠户(多为自营谋生而有技艺之匠户),明代前期用匠籍制度对其进行掠夺性的奴役,将其人身依附关系加强到难以忍受的程度。当时名列匠籍的工匠近三十万,其中有二万七千户为京城住坐匠,还有一部分在地方官工业中服役,其每年要为官府服役120天,并须连家带小迁至工场所在地,虽官府按月补助粮、盐,但在自营期间,维持生活还是很艰难。轮班匠每三年服役90天,“从服役时间看,只有住坐匠的四分之一,但他们须奔波往返,荒废时日,对自营事业冲击极大。又他们完全是无偿劳动,往来须自筹旅费,在服役期间也不给报酬,要自带薪粮。往往两年的自营,只是弥补当班年的亏空。实际上,它比住坐制度,扰民害民更甚,而工匠的失班、逃亡,也更为剧烈。”⒁尤其是在籍工匠几乎没有什么人身自由,世代沿袭处于工奴一般的悲惨境地。明朝中叶以后,虽逐步改为征银代役,但始终是广大手工业劳动者的一项额外负担。时值明朝末年,景德镇民窑工匠仍必须列入班匠役、编役或雇役.为官窑劳作.其中编役与班匠役几乎没有什么区别,“无分毫雇值”。⒂
再次,是对所有商家的“市籍”制度,亦即至官府完成登记手续,以取得营业的合法许可,即所谓“占市籍”。然而一旦“占籍”,就要承担各种繁重的税收和差役。各种商税,其名目之繁多,税率之
加重,令人瞠目。如“榷取之课始不过四千两,渐增为一万、二万,而(正德时)及三万七千有奇。”⒃尤其是为官府承担“当行”这种差役,“铺行之役,不论军民,但卖物则当行。大者如科举之供应,与给王选妃之大礼。而各衙门所需之物,如光禄之供办,国学之祭祀,户部之草料,无不供役焉。”⒄名义上是负责承买官府所需的商品,而官府往往拖延付款.折勒物价,甚至不付款项,逐渐成为套在工商业者身上的沉重枷锁。所以,一般没有背景之商家,“占籍未及数年,富者必贫,贫者必转徙。”⒅
许多学者认为,清代“雇工人”之外,大多数都是“无主仆名分”的自由雇工,而这平等的雇佣关系即所谓资本主义的萌芽。其实在“雇工人”法律关系的笼罩之中,在君主专制官僚政体的统治之下,清代的一般雇工同样谈不上有什么“自由”、“平等”的权利。雍正九年(1731年)朝廷“令江南苏州踹坊,设立坊总甲长。南北商贩青蓝布匹,俱于苏郡染造,踹坊不下万有余人。时浙江总督李卫节制江南,因陈地方营制事宜,言此等踹匠系单身乌合,防范宜严,请照保甲之法,设立甲长,与原设坊总,互相稽查,部议从之。”⒆官府用保甲法对工商业者实行严密的人身控制和监督(后面还有铁冶业实例)。
总之,对明清工商业者而言,尤其在西欧城市市民所享有权利的比较之下,其依然处于一系列封建束缚之中,要负担沉重的苛税与差役,人身受一定程度的控制,不存在有关法律的保障,实际上就连罢工歇业的权利都没有。如清雍正年间,苏州府长洲县一些丝织业工匠“叫歇”,对业主提出增加工资诸要求。官府出面弹压.“勒石永禁”谓:“嗣后如有不法棍徒胆敢挟众叫歇,希图从中索诈者,许地邻机户人等即时扭禀地方官审明,应比照把行市律究处,再枷号一个月示儆。”⒇很清楚,对其冠以“自由”之词。实际上是名不副实的。
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一直受到专制政府的歧视,而明清法律同样没有明确过工商业者有“平等”、“自由”的权利,当时的专制制度也不可能给予民众这些权利,而统治当局可任意进行为所欲为的奴役,还有明朝万历年间种种骇人听闻的矿税掠夺等等。这与西欧中世纪城市法律明确保护市民的人身自由、工商经营诸权利是绝然不同的,两者的社会法律地位存在着本质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