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7日教育部部长周济与应邀来访的奥地利教育、科学与文化部部长伊丽莎白·盖勒女士,今天在北京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了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这是我国在此领域内与欧盟成员国签署的又一个政府协定。
根据协定,两国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等值,学习成绩优秀的中国学士毕业生在通过奥地利大学相关考核后可以在奥地利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中奥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学历等值,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两国在校大学生和已大学毕业人员进入对方国家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学习和深造,以取得更高学位。
中奥两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自2001年开始就高等教育学位学历相互承认问题进行磋商,双方专家对对方国家的高等教育体系和教学内容作了全面深入的比较考察,并在此基础上确认,两国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已大学毕业的人员可以直接或在通过资格考核后进入对方国家高等学校继续学习或攻读高一层次的学位课程,其学分及学习或毕业成绩可以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