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陈博士
我之前是在这里学生居留。在延居留期间和奥国籍女友结婚。之后想直接换家庭团聚居留。但由于现在老的学生居留卡已经过期,学生签证由于两年没有过B2没有延下来。MA35也不让我现在直接换家庭团聚拘留。请问我现在是只能回中国再申请出来吗?如果回中国申请回来是直接申请家庭团聚还是申请探亲签证然后再在这边申请家庭团聚签证呢?
哪种快一点 简单一点?我的无犯罪证明到四月过期。
还有申请家庭团聚居留一定要报税吗?我到现在一直是学生报税,女朋友一直没工作。如果银行有足额存款可以吗?
其他还必须准备什么材料呢?
谢谢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