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士您好,我预计明年3月底生小孩,我的博士工作合同到明年六月底,今天刚刚提交了延居申请,是特殊雇用类型,新的居留10月1日生效,我比较担心下一 年的居留会只给到明年六月底(根据工作合同截止日期),请问我到时候可以用KBG作为收入继续申请居留吗?我打算等孩子稍大些比如到半岁以后再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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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博士您好,我预计明年3月底生小孩,我的博士工作合同到明年六月底,今天刚刚提交了延居申请,是特殊雇用类型,新的居留10月1日生效,我比较担心下一 年的居留会只给到明年六月底(根据工作合同截止日期),请问我到时候可以用KBG作为收入继续申请居留吗?我打算等孩子稍大些比如到半岁以后再回国。
那如果没有工作合同了,是不是没有办法办理居留申请了,即使有KBG这项收入来源? 感谢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