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医疗加强险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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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1-05-26 13:43 发布 (2072 查看)
医疗保险
- 门诊看病费
- 住院费(普通病房)
- 必要的医疗康复措施(疗后)
- 医生安排的通往医院的运输费
- 100 %处方药费
- 意外事故发生后,医生指定的辅助用具费,最高给付金额250,–€
- 如果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或延长保险合同生效以后,被保险人怀孕了,那么孕期检查和治疗费也属于承保范围.(但是每次检查客人自己承担费用50欧元).(分娩等待期8个月,分娩时客人自己承担费用250欧元)
- 急性牙痛治疗费100 % (最高给付金额 250,– €,超出部分50 %)
- 遗体运送费/就地安葬费(最高10.000,– €)
- 遗体运送费,最高给付金额10.000,– €
- 保险到期后,特殊情况下,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义务: 4周
- 每年回国探亲不超过六周也可享受保险
除此之外又增加了下列内容:
- 因意外事故所致而必需的一般辅助用具费100%, 最高给付金额 250,–€
- 医生确诊必要的镶牙费用或已镶牙齿的修复费50 %(每2保险年内最高 给付金额500,– €,等待期八个月)
- 遗体运送费/就地安葬费(最高10.000,– €)
- 遗体运送费,最高给付金额10.000,– €
- 保险到期后,特殊情况下,保险人继续承担保险义务4周
- 除了妇科治疗之外,没有自费部分.
- 按照德国医生收费标准准规定(GOÄ bzw. GOZ)报销治疗费.
- 12个月没有报销任何帐单,返还一个月的保险费
您可根据需求选择加强型投保. 保险时间按个人需求而定.
保险期限超过18个月时,保险费从第19个月起自动上浮.加强险从31欧涨到53欧每月。
注意事项
- 哪些人可以加入这个保险?
在12岁至35岁之间的下列人员可任意选择学生普通险或学生加强险投保(奥地利学生请选择加强险或以上)
- 临时来德国或欧盟/申根国家进修学习的外国籍人员
- 长期居住在德国或奥地利的外国籍人员,到其它国家去进修学习(北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国家: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除外)
- 德国籍或澳地利籍到其它国家去的人员 北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国家:.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除外)
- 已经在国外居住两年以上的德国籍或澳地利籍人员临时来德国或欧盟/申根国家进修学习.
保险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同时延长保险时的年龄范围也在 12 -35岁之间.超之不予办理.
注意: 在客国的主要逗留目的是用于学习深造.- 保险有效地区
外国籍人员在德国或欧盟/申根国家期间,在国外居住两年以上的德国籍或奥地利籍人员在德国或欧盟/申根国家期间,以及长期居住在德国的外国籍人员在世界上 其它国家 (北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国家:.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除外)如果在国外学习/进修期间,因专业所需得在多国逗留,那么保险在所涉及的国家同样有效.- 另外每保险年假期回国探亲或到第三国渡假六周之内同样可享受保险.
- 如何办理保险?
如果您在网上申请, 在申请发送后的几分钟之内,便会通过您所提供的电子信箱收到合同的确认件.确认件里包括以下几个PDF文件,(请注意保存)
* 保单 (办理签证,学校注册等用途)奥地利学生请向我索取额外的保险证明用来签证
*看病联单(看病时交给医生的)
* 身份审核表(报销帐单时请付上)
* 保险条例,用户信息,个人数据保护信息和合同法摘要. 同时保险期超过三个月者,在两叁天后还会收到通过邮局寄给您的保险卡.如果您选择的是自己汇款,同时还会收到一份帐单.(注意,帐单我们只寄一次,请在以后的各个保险月,按时将保险费汇到保险公司的帐户上.)
如果您的申请不附和要求,我们也会在两叁天之内书面通知您.
如需延长保险, 请务必在原保险未到期以前书面申请办理.
注意:
如在申请合同时选用的是委托自动转汇, 那么, 只要在划款时, 帐上有足够的
金额, 保险证明信上注明的保险开始日期, 即视为付款日. 如果是自己汇款,
只有在保险费入到保险公司账后保险才生效.
- 保险期限和等待期
请为整个逗留期间买保险.具体开始日和终止日以保险确认信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保险应该在入德国或欧盟/申根国家境后31天内申请办理.最长保期四年
假如因种种原因,买保险时您入境时间已经超过了31天.在这种情况下您同样可以在我公司上保险.但有31天的等待期.
有下列情况者,等待期自动取消 或发生意外事故或投保人在我处入保险时,过去的保险和在我处的保险能无间断衔接起来.(必须有书面证明)- 延长
如果继续逗留,请签署后续保险协议.申请后续保险应该在原有保险结束以前递交到保险公司.办理后续保险请选用相应链接.
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延长才有效.如果延长合同的申请递交太晚,就会再次有31天的等待期.所以建议,从一开始就保长一些时间.学生保险最长可以保4年,包括所有延长在内.- 解约-撤回申请
遇有下列情况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 投保人提前离开德国或欧盟/申根国家返回故乡.
- 在逗留国必须加入公立险
- 居留身份改变,不再属于可投保人范围.
保险终止日最早从 收到相应的书面通知书日起.
只退整月保险费.每退款一次,收手续费5,– €.
发生保险事故和发生疾病后特别注意事项 医生的账单和其它事故的账单,请注明保险号码,直接将原始账单寄给保险公司. 地址请见保险副本。
免费电话: 0800 9773500 (只适合德国境内有线座机) 或普通有线+49 228 97735-0
免费传真: 0800 9773535 或普通有线 +49 228 97735-35
为防万一,请您一定随身携带我们邮寄给您的保险卡.为了您的方便,
卡上同样印有我公司的电话号码.有关保险事宜请拨以上所给号码.
意外事故
即使事故发生后,已通知过保险人,但一旦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时,最晚48小时之内要向保险公司作死亡通知,
第三责任事故
发生责任事故后,不可当面承认是自己的过失.只有保险公司才有权利鉴定,是否确有责任.
医疗事故
看病时, 请将看病联单签字后交给医生.在德国和澳地利我们直接和医生结算(,减去客人自己该承担的部分) 如果需要住院治疗, 请通知院方, 向公司索取承担费用声明表
.传真号码 +49 228 97735-35
处方药费. 在收到您买药的处方单附加账单后和在收到相关的医生帐单及相应诊断书后, 我们会将款汇到您
指定的帐户上.(减去客人自己该承担的部分)
注意:
如果在其它国家看病, 请将付款后的原始账单寄给保险公司
请注意, 一定要有医生的诊断书. 如果属于报销范围我们会将款汇到您指定的帐户上
(减去客人自己该承担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