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完整版本 : 請問陳博士!
情況是這樣的,幾個月前我遞了我母親出國團聚的申請,早上收到一封信,裏面讓我補一個贍養費的證明,可是我沒有匯過錢給我媽媽。
這樣要怎麼辦?
我可以說她不需要我匯錢給她,因為她自己有工作,有收入麼?
謝謝。
如果不需要你们赡养,就办不成团聚。你试试找人证明为你带过钱给你母亲,看看行不行。
如果不需要你们赡养,就办不成团聚。你试试找人证明为你带过钱给你母亲,看看行不行。
那我要怎麼證明呢?要那個人跟我一起去magistrat還是讓他寫個證明之類的呢?
MA35需要的是你们自己写一个赡养证明,说明为什么你母亲需要你们的赡养,当然最好附上汇款单。你们拿不出,可以试试让朋友出证明说带回去的。
MA35需要的是你们自己写一个赡养证明,说明为什么你母亲需要你们的赡养,当然最好附上汇款单。你们拿不出,可以试试让朋友出证明说带回去的。
那我應該怎麼說明比較好呢?
那我應該怎麼說明比較好呢?
比如母亲年龄大,收入低,身体不好等等,需要照顾而无他人。
比如母亲年龄大,收入低,身体不好等等,需要照顾而无他人。
哦哦, 謝謝陳博士。
這些我口頭說明應該可以的吧?
需要书面说明。
今天早上我帶著一個叔叔上magistrat去了,可惜他德語不好,問他的問題他答不上來,那個人又不讓我回答,當時沒想到會問他這些。那個辦事處的人說跟他不能溝通,所以需要個翻譯,
您說這事情會不會越弄越複雜呀?他是不是在質疑我們說的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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