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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完整版本 : 请教陈博士和大家关于国籍的问题



creat
09-12-06, 18:26
在奥已经8年,其中已有5年的Niederlassung
现在拿的是5年长居签证
打算两年以后申请国籍
请问今后两年内的报税要求
(因为听说申请国籍的时候要提交过去3年的工资证明)

这两年期间必须报满40小时吗,要求报的最低brutto工资是多少
期间可否间断一段时间报税(比如说回国)
最多能间断多长时间

先十分感谢陈博士和大家的回答

creat
09-12-06, 20:52
陈博士

您好,刚看到您翻译的关于申请居留最低收入的规定,其中最低收入的标准是否也可以应用在申请国籍上?

可否做如下理解,必须提供最低收入证明
三年内每个月净收入772,40欧元 (报税的情况下)
或者我能提供三年内 Sparbuch的存款超过 15000 欧元的证明 (不报税的情况下),
这种情况下还需要提供存款来源的证明吗

报税必须是连续的吗?中间不能有任何间断吗?


(三) 关于存款(Sparbuch)作为生活费担保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者生活来源应该是稳定的,有保障的。因此,是否能将存款(Sparbuch)作为生活费用担保办(延)居留, 必须根据个别具体情况来具体决定,关键是掌握申请人收入应该为“固定(fest)”和有规律(regelmäßig)的原则,视实际收入与要求最低收入的差额以及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但将存款(Sparbuch)作为生活费担保,必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一是规定存款必须在15 000欧元以上;二是必须凭存折本(Sparbuch)和个人证件取钱的存款方式(不能是匿名存折, 密码取款方式!!)。不满足以上两条的存款,不能作为办居留时的经济担保使用。

陈上伟
09-12-06, 22:55
申请入籍前三年的净收入达到最低要求,中间可以间断,但每年总收入要够,一年一年的计算。存款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