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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完整版本 : 有关续签请教陈博士



park
09-08-02, 13:23
陈博士您好!
我是18个月的关键签证,到8月底到期。材料已经递了一个星期了,但是递材料的时候MA35说我的工资单2009年1月开始的brutto每月少6欧元(公司的会计疏忽),后来会计师有拿了一个证明补交每月6欧元的证明,我又拿着去补交。我想请问的事,这个补交的材料会不会有用-这次再拿到签证的话能拿到独立的工作签证还是还要再延一年的关键签证?这样的状况大概要等多多久?
盼复!
谢谢!

陈上伟
09-08-02, 19:57
应该没有问题。签下来,有可能是一年的关键人才居留,也可能是一年的无限制居留。不知你申请表上自己填的什么居留。

park
09-08-02, 20:07
应该没有问题。签下来,有可能是一年的关键人才居留,也可能是一年的无限制居留。不知你申请表上自己填的什么居留。

谢谢回复!
还有个问题想麻烦请教陈博士,我第一次拿的是一年半(18个月)的关键签证,是不是再延也是一年半阿还是一年?对此有什么法律条文吗?
:21:

陈上伟
09-08-02, 20:08
再延都是一年的了。

park
09-08-02, 20:10
再延都是一年的了。
了解! 谢谢您!!: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