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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完整版本 : 关于公司与签证



Luchia
09-06-14, 21:02
陈博士 你好
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朋友是Niederlassungsbewilligung unbeschränkt的签证。和别人合伙成立了一个小公司,有一笔钱是两个人问银行借的贷款,两个人是共同债务人。我的朋友只是一个投资了很少钱的小股东,公司是 KEG 形式。 但是 ,因为经济不景气,公司还不了贷款,马上就要被法院起诉了,而且现在还面临破产的局面。因为大股东是其他的身份,不是奥国籍,他想申请破产。问题是,到明年2月份的时候我朋友就可以申请长期居留。如果这个时候大股东申请了破产,那么对我朋友的签证会有什么影响,是不是就不能申请长期居留了,还是连一般的居留都保不住。


请陈博士给解答一下,谢谢

小妖YOYO
09-06-15, 01:44
同问同问。。顺便问一下LZ公司可以申请贷款的吗,,

Luchia
09-06-15, 14:21
应该可以,这要看你的工资收入,和工作时间。如果你以前一直工作而且报满税,工资又高的话就可以。

陈上伟
09-06-15, 23:23
KEG公司破产,只是申请私人破产,跟你朋友没关系。但贷款债务人欠银行钱要承担责任。延居留时有足够收入就可以。

Luchia
09-06-16, 00:19
KEG公司破产,只是申请私人破产,跟你朋友没关系。但贷款债务人欠银行钱要承担责任。延居留时有足够收入就可以。
谢谢陈博士,还有个问题,就是贷款债务人的承担责任问题,因为大股东是难民,现在可能没有还款能力,是不是就要有我朋友这个小股东来偿还,是100%的偿还所有债务还是按照股份来偿还一部分。
还是说直接就跟股份或是公司没有关系,就是两个人的共同贷款的问题,就是有两人共同承担呢?一个不还就由另一个来偿还呢?
最后请问 如果我朋友他有债务在身,而且跟银行协商好了每月还款的数量,也都按时交款了。那么到了延长期居留的时候,您所说的足够收入是多少呢?如果是按照长期居留的标准的话应该是多少钱啊(netto)。谢谢

陈上伟
09-06-16, 20:36
银行有权向共同贷款人 或者贷款担保人要求100%偿还贷款。
如还贷款,则再加上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