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完整版本 : 关于 Haftungserklaerung
陈博士,您好!我姐姐当时邀请我妈来维也纳,并且于2006年3月14日办理了Haftungserklaerung,5年有效,问题是我妈有脑血栓后遗症,半身不随,处处需要人照顾,我妈妈从2005年11月到现在一直住在我家,都是我在照顾并承担所有生活费用,我姐姐一分钱也没出,并且和我在国内的大姐霸占我爸<-*和谐*-><-*和谐*->所有财产(我爸已去世3年多),不肯给我妈和我.我想请问陈博士,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我姐姐履行Haftungserklaerung的义务,支付我妈妈在这里的生活费用,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还有因为我姐姐不给出具相关给我妈延居留的材料,现在的居留是我和我老公担保办下来的,这会不会影响Haftungserklaerung的履行?先谢谢陈博士了.
当然可以通过法庭要求执行该Haftungserklärung。
谢谢陈博士的答复,我还想问问陈博士,去法院上诉一定能胜诉吗?需要请律师吗?还有您认识这方面有经验的好律师吗?
你没看懂我的回答。那个担保书(Haftungserklärung)具有五年法律效力,因此。不需再打什么官司,直接到法庭申请执行就行了。
我现在真的不明白了,因为上周我去法院问过,听法官说我需要找律师上诉,还很复杂,能不能有结果都很难说,因为责任担保书本来是为保护国家的利益而不是为保护被担保人.法官说可能要按中国的法律来上诉担保人支付我母亲的生活费及保险费等.我感觉很不现实.请问陈博士,如果真的象您说的直接要求法院执行该责任担保书,那哪个法院比较了解并且可以马上受理呢?因为我去的DONAU STADT 法院好象没有人了解,我被指来指去整个上午,问的结果还是很模糊.所以想请教陈博士,到底应该怎么办?
我现在真的不明白了,因为上周我去法院问过,听法官说我需要找律师上诉,还很复杂,能不能有结果都很难说,因为责任担保书本来是为保护国家的利益而不是为保护被担保人.法官说可能要按中国的法律来上诉担保人支付我母亲的生活费及保险费等.我感觉很不现实.请问陈博士,如果真的象您说的直接要求法院执行该责任担保书,那哪个法院比较了解并且可以马上受理呢?因为我去的DONAU STADT 法院好象没有人了解,我被指来指去整个上午,问的结果还是很模糊.所以想请教陈博士,到底应该怎么办?
法院如果不受理,那就只有找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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