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完整版本 : 关于更换居留形式
请问各位XDJM和陈博士,,,,,我朋友是家庭团聚居留,但是卡上写的很清楚不允许打工,,,,她现在想离婚了...离婚之前想开一家店GSBH换成老板居留..注明一下子,,他老公不是奥国籍,她本身怀孕了,,孩子还不是他老公的,延期居留还有点问题,所以比较复杂,所以,,,请问一下,,她开GSBH如果股份只占百分之50的话,,,可不可以不用申请公卡直接在自己店里工作呢,,,她本身是不可以打工也没有工作纸的,,,还有一个问题,她要是想离婚了以后靠这个百分之50的GSBH股份的话,,可以转换成老板居留吗,,,,,还是说一定要股份高于百分之75才可以的,,,越高越好
littleannie
08-08-06, 23:06
"他老公不是奥国籍,她本身怀孕了,,孩子还不是他老公的".........
看样子是满复杂的
首先,请告知她目前的居留性质。
股份再多,不能打工的人都不能在GmbH公司中工作。而且,几乎不可能转居留,除非符合关键人才条件。
她现在的居留性质是NIEDERLASSUNGSBEWILLIGUNG ANGEHORIGER
卡后面写着KEIN ZUGANG ZUM ARBEITSMARKT
她现在开店,,GSBH股份占百分之50...可不可以直接在自己的店里上班...还是说不可以,,,要去申请工作许可以后才可以在自己的店里上班,,,谢谢陈博士回答,,,,
应该可以作为GmbH公司的商业经理(Handelsgeschäftsführer)上老板保险工作。
难道像她这样的情况,和老公离婚后的待遇就会改变?不是说,第一年不可以工作,从第2次延居留后就可以自动得到无限制的居留了吗?
应该可以作为GmbH公司的商业经理(Handelsgeschäftsführer)上老板保险工作。要不要问一下AMS申请什么许可 还是什么都不用 ,直接上班
难道像她这样的情况,和老公离婚后的待遇就会改变?不是说,第一年不可以工作,从第2次延居留后就可以自动得到无限制的居留了吗?
只有"NB-Famiengemeinschaft"的居留,第二年可以自动转为无限制居留。
要不要问一下AMS申请什么许可 还是什么都不用 ,直接上班
有Niederlassung居留,就可以作为GmbH老板工作。
有Niederlassung居留,就可以作为GmbH老板工作。
请教陈博士,
虽然是NIEDERLASSUNGSBEWILLIGUNG ANGEHORIGER,但是KEIN ZUGANG ZUM ARBEITSMARKT,也可以开公司GMBH做老板吗?需要转老板居留吗?老板延居留报税有什么要求?谢谢您抽空解答一下!
晕死,,你这个帖子的问题 我给你简化一下, 就是 一个持有 不允许工作 的 家庭团聚居留 签证 的人, 离婚后 如何延签 。 关键点在于, 不能工作如何提供工资单。 开公司(小公司)做经理或股东能否完美解决这个问题。 这样问是不是更有针对性一些。
上面可能有误会,持家属居留,不准工作的人,不能开公司,不能工作。最多只能入股。
离婚也不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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