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完整版本 : 请教陈博士一个关于合同的问题
我今年报了一个培训机构A2.1和A2.2课程,2.2上课前两天,我女儿的手烫伤了,我只能留在家里照顾她。之后告诉了课程老师2.2不能去了,也没得到其他答复。结果几个星期之后收到了机构发来的账单,因为合同里有要求如果取消课程必须提前14天通知,可是我这个算是个突发事故吧,不可能提前14天通知他们。和他们商量少付一点也不行。
请问这样的情况有可能少付或者不付钱吗?
我今年报了一个培训机构A2.1和A2.2课程,2.2上课前两天,我女儿的手烫伤了,我只能留在家里照顾她。之后告诉了课程老师2.2不能去了,也没得到其他答复。结果几个星期之后收到了机构发来的账单,因为合同里有要求如果取消课程必须提前14天通知,可是我这个算是个突发事故吧,不可能提前14天通知他们。和他们商量少付一点也不行。
请问这样的情况有可能少付或者不付钱吗?
一般说来,应该按书面合同办事。突发事件,也只能商量了。不知钱多少?是否尝试找律师写信可能会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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