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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完整版本 : 中西城市文化比较论略



内拉祖里
07-01-08, 21:35
何党生

内容摘要: 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与地区, 城市所涉及的现象不尽相同, 但在表现为一种新的文化情境上, 则是相互关联、共同或相似的。中西城市文化的差异表现在城市发展道路、市民本质、城市主权、城市管理模式、城市布局和生活方式上。中国城市的发展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和特点, 借鉴世界城市化的规律, 保持和发展中国城市文化的个性与特色。
主题词: 城市 城市文化 比较

城市是人类社会创造出来的完全不同于乡村的聚居方式。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与地区, 城市所涉及的现象不尽相同, 但在表现为一种新的文化情境上, 则是相互关联、共同或相似的。正如德国哲学家斯宾格勒所说的:“事实很明显, 却又从未被前人深入探讨过。即,人类所有伟大文化都是由城市产生的世界史就是人类的城市时代史。国家、政府、政治、宗教等等, 无不是从人类生存的这一基本形式———城市中发展起来并附着其上的”。本文拟从历史的眼光中去审视中西城市文化, 希冀在比较中找到一些新的思想上的启示。
一、中西城市发展未能归一的路
中西城市文化的差异首先表现在城市的早期发展上。城市社会学家的研究表明, 城市的产生在历史上一般是在原始社会末期、手工业和农业分离的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后, 大抵是一种礼仪和政治中心。这些最早的城市突显出对周边乡村的组织和控制能力, 并且首先是因为战争及与其相关的政治控制需求, 使得原先因祭祀和从事其他礼仪活动而偶然进城的人群定居下来, 城市的规模逐渐扩大。但是, 这样以权力和消费为主要运作轴心的古代城市在中国历史的进程中被强化而保留下来。在上古中国, 早期的“城”和“市”概念并不是一回事, 是由“城”生“市”。《墨子·七患》所说的: “城者, 所以自守也”, 指“城”是围绕人群聚落修筑起来的环形城墙, 是一种防御用的构筑物。“天子之城千雉, 高七雉, 公侯百雉, 高五雉; 子男五雉, 高三雉。“天子之城高九仞, 公侯七仞, 子男三仞。”这更明确的指“城”是贵族们四面筑以墙用来防卫的军事政治据点, 且因贵族的等级, “城”也有着不同的规模。“市”的本义应指交换买卖的场所, 《说文》解释为“买卖所之也。”段玉裁注: “释诂曰,之, 往也”。《管子·小匡》称道: “处商必就市井”;《孟子·公孙丑》中说“古之市也, 以其所有, 易其所无, 有司者治之耳”;《周易·系辞下》对此更有生动详尽的记载: “日中为市, 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 交易而退, 各得其所。”这是“中市”, 以一般消费者的购买为主; 另外还有“朝市”和“夕市”, 总称“三市”。“朝市”清晨进行, 以商贾间的买卖为主; “夕市”傍晚进行, 以小贩间的买卖为主。市的影响范围, 约为方圆五十华里。后来随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与“市”逐渐结合成一体。两者的结合是指用城墙围起来的市区, 可以分解为以城郭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和以中心市场为特征而未必有城墙的城市。
我国古代按都、郊、牧野、林、坝划分行政区, 设城墙的城市一般称为“都邑”, 是政治中心的存在物。一般来讲, 把有都的市称为都市。没有都的市, 一般为镇, 是小城市, 但“市集”不是城市。很显然, “都市”一词更能反映中国城市的本质与特色。在我国漫长的古代社会中,当时的城市主要是政治或军事重镇, 工商业基本上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没有出现过纯粹的工商业城市。随着政治、军事重心和交通路线的转移, 有些城市便很快地衰落下去, 如邯郸、临淄、南阳等。可见“城”的政治涵义始终覆盖了“市”的经济涵义, 并使之仅仅成为“城”的附庸。因此, 中国城市的建立主要基于政治、军事的要求, 城市也就相应地成为政治、军事中心。秦汉以后, 这种以政治和军事为目的而建立的城市, 随着郡县制的推行普遍得到发展, 可称之为“郡县城市”。据《史记》载, 汉高祖生得魏豹,“尽定魏地, 凡五十二城”。此事在《汉书》中称为“五十二县”。可见凡城皆县。高祖定齐,“凡得七十余县” , 这说明战国时, 齐国的七十余城到汉代都变成了郡县治所。秦汉以后, 直到明清, 封建城市的产生仍旧是以政治、军事需要为目的而形成的。所以明代有人指出, “历考闽属, 自国朝来, 每因寇乱, 设县即定”。今天一些学者也指出, “明政权新置的清平、崇义、和平等县, 都是为镇压农民起义而形成的城市” , 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情况。这说明在中国封建城市建立过程中, 政治和军事的需要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
现代城市的雏型出现在中世纪的欧洲。这种新的都市主义按汉纳尔兹的说法, 是建立在商业文明的基础上的。这是历史的特殊条件造成的。古罗马在西欧的城市, 一方面由于各种内部原因而衰落, 另一方面也遭到蛮族的入侵和战争的破坏, 原有城市几乎消逝, 或者失去了城市的意义。直到大约10 世纪左右, 在封建统治最薄弱的地带、在商业贸易的交结点上逐渐发育形成新兴城市。其形成过程大体是这样的: 以集市为基础形成了新的居民区, 这些集市和新的居民区或者建立在古代的城市的废墟上, 或者在旧城市的附近, 或者在一些交通要道上、渡口边或寺院周围的旷地上。新的居民区, 包括了商店、作坊、教堂、住宅, 四周修建了栅栏, 作为标志,或者盖了围墙, 以防盗匪。新的居民区就这样渐渐变成了西欧封建社会的城市。主要有三类城市, 第一类是为地方市场需要而产生的城市, 其经济活动与当地市场的供需情况紧密相连。这类城市的数量最多。第二类是主要生产和经营某种特定产品的城市, 如纺织、武器、印刷、金属加工, 其产品数量大, 质量高, 大多用来外销, 而且行销国际市场, 如佛罗伦萨、布鲁日等城市的毛纺织业, 其政治经济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际贸易。第三类是主要从事国际贸易的城市, 如热那亚、汉堡等城市, 国际商道的变更往往决定了它们的兴替。这三类城市都是在交通发达的道路或市场中, 由于手工业和商业贸易的扩大再加上外来人口的聚集, 逐渐有了“城”。而“城”的产生, 主要为了对工商业活动进行管理, 为保障“市”的正常贸易的进行和发展才建立的, 其经济意义远远大于政治、军事意义。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 中西城市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发展过程决定了它们本质的区别, 我归纳为中国由“城”生“市”, 西欧由“市”生“城”。进一步说, 日益发展起来的工商业成了西方城市文明的主要成分, 也正是凭借这一成分, 城市具有了越来越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 并开始摆脱封建社会结构的掣肘, 成为一种现代性的力量。
二、中西城市市民本质的区别
西方城市是在集市贸易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敏锐地看到了经济或市场因素在现代城市形成中的作用, 他提出了一种有关城市的“理想类型” (idealtype) :即这个都市人群共同体首先必须具备一个市场作为它的中心制度, 在市场以外, 一个城堡(或一个特定的区域) 、一个至少是部分自主的法律和行政系统, 以及一种反映都市生活的特殊面貌的社群(community) 形式。在韦伯的奠基于经济制度之上的城市的理想类型中, 已经隐含着某种文化面向: 在共同的城市生活实践中, 活跃在城市的各式各样的社会群体, 必然会形成自己独特的价值观、生活与行为方式。考察西方城市形成和发展过程, 可以敏锐到感受城市兴起与市民文化间的密切联系。西方中世纪城市正是由那些昨天才卸掉枷锁而“获得自由的农奴重新建立起来的”, 市民的主体是从事不同行业的手工业者,其分为行东、帮工、学徒三个等级。他们从十一世纪起, 持续到十二至十三世纪, 采用暴力或和平赎买的手段, 开展“城市公社革命”, 争取城市的自治权和适合于城市市民的城市制度。法国北部的毛纺织业中心之一———琅城, 经过200 年的斗争, 摆脱了封建领主的统治而建立了公社,这不过是无数次为保障“市”而战的典型事例中的一次而已。由于西欧城市获得了自治, 城市中的工商业者尤其是由商人和工匠的观念发生了变化, 他们组成城市自治团体, 将集市贸易中平等原则引入其中, 从而“为商业和工业阶级提供了一个体制, 在这种体制内他们可以团结起来,并给予自己一个强有力的组织, 有了这个组织,他们才能改进他们的生活条件, 并且第一次迫使人们承认劳动的价值与权力”。城市市民阶级成了后来的“第三等级” ———一个特定阶级。最初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 也是从中世纪城市市民的等级中发展而来的。总之, 西方城市市民“都是具有‘市民权’的基本上摆脱了封建依附关系的特殊市民”。尽管这一“市民权”与现代的民主精神大相径庭, 但它毕竟赋予城市市民活动以现实的经济和政治意义。正因为如此, 西欧封建城市的市民们才会具有更大的劳动创造性, 从而推动西欧封建社会政治、经济的向前发展, 为最后瓦解封建制度提供了前提。
中国城市根本不可能构成市民阶级, 也不可能产生公民权的概念。根据中国古代文献可知,历代城市里的居民主要是贵族、有田产的平民和军队, 其次才是手工业者和商人。历朝的中国政府都以打击豪商大贾为己责, 并且肆意践踏工商业者的权力。“公食贡, 大夫食邑, 士食田, 庶人食力, 工商食官, 皂隶食职。”政府“官工商”的行为, 意味着它对私营工商业的制衡作用。私营工商业在中国鲜有蓬勃发展的机会, 即使在鼎盛的唐都长安, 宋京汴梁, 官营工商业也远远压倒私营工商业。纯粹意义上的工商业的从业者规模小, 孱弱无力, 无法凭借经济势力的膨胀而争取到合法的权益, 不可能形成具有人格的“公民”概念, 也就不能给城市输入一种新的社会结构。同时, 由于富有的地主、官僚、士大夫在城市中居于主导的地位, 而商人在中国的城市中又往往是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 这就不可能产生出一个具有真正西方意义上的市民阶层。
三、中西城市主权的区别
城市权力的归属, 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性质、功能和特征。由于中国和西欧封建社会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域, 城市的主权也不相同。
中国封建城市的主权为专制皇权所操纵, 建置城市是统治者独享的权力。历代上至皇都下至郡县, 都由政府根据其统治制度有计划兴建。建置过程中, 须选择城址, 辨别方位, 确立等级,从而将城市的存在和发展纳入封建帝制的规范中。城市建立后, 按等级层层在省、府、州、县各级政权所在地设置衙门, 派驻军队, 编划坊厢。城镇升格, 不是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 而是取决于统治者的允准。唐宋的草市、明清的江南市镇, 凡属升格为州县城邑的无一不经皇权操纵。
西欧封建城市拥有自治权和主权, 具有独立的行政、司法权, 不受王权左右。这一特点是由西欧国家的政治经济特点决定的。西欧国家土地实行封建地主私有制。国王权力相对弱小、封建贵族、诸侯、教士并不直接从国王那里受封, 其君臣关系只能和直接的受封者有联系, 即所谓:“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一特点也就决定了城市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 可自由发展经济, 同时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受国都变迁的影响。因此, 城市往往成为经济发展的中心。西欧封建城市中, 无论是伯爵建立的简陋城堡、还封建主为满足奢侈生活的需要建立的城市以及由逃亡农奴建立的城市, 其建城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生产、消费的需要。城市中的主要聚居者是商人和手工业者, 商业活动也主要在城市中进行。如“弗兰德斯地区, 由于贸易兴盛, 许多商人、手工业者都围绕着这些城堡定居, 城市很快兴起”。
四、中西城市管理模式的区别
中国封建城市中设置了各级政权机构, 国家通过城市的层层统治来控制整个国家。中国自秦朝以来就推行了郡县制, 每郡分若干县, 每郡设郡守, 为一郡之长, 设郡尉管郡内军事, 设监御史管监察。县设县令, 为一县之长, 设县尉管全县军事、治安、设县垂管司法和税收。县下为乡, 乡下设亭, 亭下有里, 并分别设置相应的官职进行统治, “这样从上到下组成了一套严密的统治网, 以加强地主阶级专政”。同时, 中国的官营工商是一种不自由的劳动组织方式。大概自殷代始, 就专门设置了管理百工的官衔, 也就是隋唐以后的工部。凡城镇都由政府管理市场,设置征税机关, 确定集市地点, 统一斛斗秤尺,规定交易时间, 定为交易制度。经济政策奉行重农抑商, 对商人收税特重, 且不允许在当差的官吏兼营商业: 铸币权严格统制于政府, 重要工业如煮盐冶铁之类, 或国营或官卖。纺织如丝织业, 由政府设官按年定额出品。酝酒业也由政府统制。运输业中重要部门, 亦由政府掌握, 定为均输制度。而西方的情况正相反。西欧封建城市中虽然也设置了各级政权机构, 但它无法进行层层统治, 无法形成严密的统治网络。这是因为, 不仅各级封建政权互不隶属, 而且这些城市一出现就带有工商业性质, 市民按照同行业组成了手工业或商业组织形式———行会, 正如恩格斯所说: “联合起来反对勾结在一起的掠夺性的贵族的必要性, 在手工业者同时又是商人这个时代, 对共同市场的需要, 流入繁华城市的逃亡农奴的竞争加剧, 全国的封建制度———所有这一切就产生了行会”。行会不仅是生产组织, 而且是政治组织。行会的经济政策的主要任务是利用本地的、城市的市场, 限制外来的手工业的竞争, 也反对行会内部相互之间的竞争。在它的领导下, 通过向封建领主的卓有成效的坚韧斗争,赢得了城市自治和商业法律, 从而使市民成为公民的同义词。因此, 西方封建城市不是维护封建统治的堡垒, 而是孕育资本主义的温床。
西方民法的起源归因于生产和交换的商业活动。西方法律的这种形成方式决定了其注重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关系的基本精神。中国古代的司法精神则与之背道而驰。君主视天下为一己之产业使整个社会隶属于君主, 公即私, 私即公。私人的财产根本没有西方的神圣不可剥夺性可言。而且历朝奉行重农抑商政策, 政府的行为决定着市场的废置和拓展。如明清时期的海禁政策, 从明朝建立到清朝鸦片战争以前的470 余年中, 至少有一半以上时间是处于严禁海外通商的状态。由于没有来自法津和行政机关等理性结构的鼓励, 即“利用国家权力, 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 来大力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 缩短过渡时间”
这也就难以使中国古代城市走向资本主义道路。而在这方面, 风靡西欧的重商主义政策, 则是通过国家政权的援助, 以及对于工商业的保护, 而扶植起了具有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中心地位的大批城市, 使之因商业上发生的并迅速促进了商人资本发展的大革命, 成为促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重要因素。于是也就导致了不同的城市道路。
五、中西城市布局和生活方式的区别
在西方传统城市中宗教往往成为联结市民精神生活的纽带, 城市中的主要建筑多半是供养神的庙堂, 如希腊神殿、伊斯兰建筑、哥特式教堂等等, 是市民日常聚会和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近代以后的西方城市则在摆脱乡村统治的斗争中成长与发展起来的, 封建城堡对城市管理放松,使城市在一种相对自由的环境中生长发育起来,成为一种自由混居地。与封建统治甚为严格的乡村相比, 近代西方城市的文化精神是“自由”和“自主”, 市民个体性自由思想获得发展, 形成了“个体本位”的价值取向, 城市生活方式具有明显的外向性、外露性。
中国古代城市是以王权为中心的布局构造,说明历史上中国的城市既是各级封建权力的中心, 也是贵族、官僚地主的聚居地, 如汉代长安城中, 长乐宫、未央宫、桂宫、北宫和明光宫等, 占据了全城大部分地域。传统城市规划设计有着“崇方”、“尚中”的意识, 通过“院—巷”组织城市, 城市空间层次分明, 秩序谨严, 整个城市显出十足的理性和有条不紊的秩序。
中国古代城市生活方式中处理人与人关系突出血缘关系, 重视人伦道德, 注重现世生活, 缺乏超越的宗教意识, 敬祖宗、尚人伦成为一种传统。城市缺少为广大普通市民服务的公共场所,老百姓的生活都被集中在自身周围很小的圈子,与人交往的范围也被限定, 没有相应的政治权利来为自身争取较大的利益, 城市的生活方式体现的是一种内聚性、收敛性。
今天, 伴随着全球化的历史进程, 我们无可避免地遭际文明与文化的冲突, 而不同的价值观和文化的竞技场还是城市。在当代世界, 文化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 成为一国、一地和一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的城市没有同等机会获取世界发达城市的许多资源, 很容易依赖发达国家城市工业的梯度转移, 盲目追赶或依附西方现代化发展, 其结果如沃勒斯坦所说, 成为世界发达城市经济———文化的“扩散地”。这是我国城市在未来发展中要竭力避免的一个问题。每一个城市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彰显出与其他城市的不同, 因为恰恰是这种不同赋予了巴黎为巴黎、伦敦为伦敦、纽约为纽约、上海为上海的自我认同的力量。中国城市的发展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和特点, 借鉴世界城市化的规律, 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不同规模和不同区域的城市发展中采取不同的发展对策, 保持和发展中国城市文化的个性与特色。